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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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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2-44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其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2,733,368股,占公司总股本498,118,398股的44.71%)通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5月9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其中含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派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该公司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2年5月9日,质押期限为60个月。

 截止2012年5月21日,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股权质押总股数为198,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9%。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2-45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00,000,000元人民币,同时授权经营层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该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内容: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金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其余50,000,000元人民币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另行办理租赁业务。公司本次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履行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所需,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务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金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2%,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96%。公司本期融资租赁交易的五年期利息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五年期贷款利率计)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6%,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19%。

 4、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中贸租(2012)Z字第22号】,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账面净值为163,600,349.07元人民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60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院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注册资本:150,766.26万元;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的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长江开发产业园;

 5、资产价值:公司本次用于融资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63,600,349.07元人民币,所租出资产价值本次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的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150,000,000元人民币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资产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时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名义货价留购,名义货价和最后一期租金同时支付。

 4、租赁期限:60个月。

 5、租赁担保: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6、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至五年(含)基准利率下浮13%,即6.003%/年,租赁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租赁月息按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7、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融资租赁总金额的15%;租赁手续费为融资租赁总金额的6%。

 8、设备款的支付:公司提交完整的文件后,由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

 9、租赁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和最后一期租金同时支付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10、融资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11、还款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产生的收入。

 12、此项交易自双方有权部门批准,并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资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履行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所需,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务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中贸租(2012)Z字第22号】及附件。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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