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已于201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 1517618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47%。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守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176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何毓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