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发布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2年4月19日开市起停牌。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26日、2012年5月4日和2012年5月11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并进行了大量的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2年 5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公司将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每周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