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万福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72,505,4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3、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4、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7、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72,505,4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武宗章先生代表独立董事作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七、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