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17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通知:盘江煤电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12798.1769 万股、2738.9729 万股、2351.7669 万股和1080.1009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该等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过户登记前,本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序号 | 股 东 | 所持股份
(万股) | 比例(%) |
1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042.0114 | 34.48 |
2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45663.7123 | 41.38 |
3 | 其他股东 | 26631.0670 | 24.14 |
合 计 | 110336.7907 | 100.00 |
本次股权过户登记后,本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序号 | 股 东 | 所持股份
(万股) | 比例(%) |
1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042.0114 | 34.48 |
2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6694.6947 | 24.19 |
3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12798.1769 | 11.60 |
4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2738.9729 | 2.48 |
5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351.7669 | 2.13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1080.1009 | 0.98 |
7 | 其他股东 | 26631.0670 | 24.14 |
合 计 | 110336.7907 | 100.00 |
关于盘江煤电转让所持部分国有股份的有关情况,本公司已于2011年9月30日、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17日和201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