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7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8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的53.82%。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申请银行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津贴调整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687.4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在本次大会上述职,主要就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以及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等情况向公司股东汇报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的潘继东律师、李建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