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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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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收购电站 广安爱众约定盈利补偿
□本报记者 李若馨

 □本报记者 李若馨

 

 股东大会通过后,广安爱众(600979)进一步对其增发方案进行了完善。公司与新疆富远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对新疆富远全部电站投产发电后的净利润约定了补偿措施。

 根据公司的增发方案,计划以不低于4.32元/股的价格发行1.6亿股,募集资金将投向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收购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

 新疆富远下属拥有两家电站。公告称,为了缓解当地电力紧缺的局面,新疆富远必须对哈德布特水电站和双红山水电站进行整体开发,公司认为哈德布特水电站和双红山水电站整体经济效益较高。

 根据可研报告、初设报告、经济评价报告等资料,在哈德布特水电站建成投产后,两个水电站第一年共可产生净利润3124.2万元,第二年共可产生净利润3550.2万元;根据新疆富远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数据,两个水电站2013年6月-2014年5月预计净利润合计为3359.29万元,2014年6月-2015年5月预计净利润合计为3647.27万元。

 收购协议约定,在哈德布特水电站竣工投产次月起的连续24个月内,新疆富远股东保证广安爱众在前12个月的投资利润率达到3%,即保证新疆富远净利润为2430万元;保证后12个月达到4%,即净利润为3240万元。若无法实现上述经营目标,新疆富远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将差额补偿给广安爱众。补偿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包括由新疆富远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由广安爱众直接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由广安爱众向新疆富远股东的履约担保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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