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21 股票简称:上海金陵 编号:临2012-015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2年4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陈炳良诉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详见2012年4月20日公司“临2012-010号”公告(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本案的判决或裁定情况

 201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997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炳良诉被告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2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于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炳良撤回起诉。”

 三、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临2012-010号”公告;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997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