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5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内人士预计
发起式基金相关细则可能很快推出
□本报记者 曹淑彦

 □本报记者 曹淑彦

 

 中国证监会4日公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放开基金产品申报数量实际上已经实行。引入发起式基金可以引导基金淡化追求首发规模,强化基金持续营销,同时有利于利益一致化。预计具体细则可能很快推出。

 这位人士认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有利于增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利益绑定,促进基金公司股东、基金公司以及管理层与基金持有人利益保持一致,更好体现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对于监管层拟放松对基金产品申报数量的限制,业内人士表示,基金产品申报数量限制实际上已经放开,此次新政主要是从立法完备性角度出发所做的修改。基金产品申报、发行数量由基金公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决定显然更为合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