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总裁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邵建明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342,842,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6%。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大成)事务所陈晓东律师、戎魏魏律师列席会议并予以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2,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2,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3,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3,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3,2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3%】;弃权0股。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13,667,012.67元,减去本年度对股东的分配14,765,668.9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1,366,701.27元,加上本年的其他综合收益1,236,837.58,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955,369.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8,726,849.03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2,188,9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该分配方案共分配49,218,896.60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2,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8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贷款及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42,3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披露的2012-14号《关于2012年度公司贷款及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晓东、戎魏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