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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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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于2012年5月4日上午10:30在湖北省襄阳市追日路4号公司管理部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截至2012年5月4日下午15: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3人,代表股份319,354,96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9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318,991,70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363,25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相关议案需要回避的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0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本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王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232,13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的股数29,4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的股数93,42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8,999,72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2,1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3,13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7,42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2,1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45,43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86,652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的股数9,9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258,41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五、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8,998,9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2,1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3,9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六、逐项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子议案一、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2,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49,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协议配售相结合的方式,不向公司A股股东进行优先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三、债券种类及期限

 本期债券种类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调整公司负债结构。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六、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子议案八、拟上市的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9,000,0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3,3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1,6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七、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8,998,9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2,1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3,9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八、审议通过《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8,998,9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2,1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3,9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318,998,909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的股数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数356,054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王曦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王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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