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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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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2-03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6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除职工代表董事外的其他董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除职工代表董事外的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2年5月1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后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2年5月15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灿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42070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邮政编码:510308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5日

附件: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请在类别前打“√”)口非独立董事

口独立董事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其它说明(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2-03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6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除职工代表监事外的其他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2年5月1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均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2年5月15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灿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42070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邮政编码:510308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5日

附件: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其它说明(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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