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03,905,467 | 69.52 | 401,952,733 | 401,952,734 | | 803,905,467 | 1,607,810,934 | 69.52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803,905,467 | 69.52 | 401,952,733 | 401,952,734 | | 803,905,467 | 1,607,810,934 | 69.52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人民币普通股 | 352,456,020 | 30.48 | 176,228,010 | 176,228,010 | | 352,456,020 | 704,912,040 | 30.4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352,456,020 | 30.48 | 176,228,010 | 176,228,010 | | 352,456,020 | 704,912,040 | 30.48 |
三、股份总数 | 1,156,361,487 | 100 | 578,180,743 | 578,180,744 | | 1,156,361,487 | 2,312,722,974 | 100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10股送股数 | 5 |
每10股转增股数 | 5 |
每股送股数 | 0.5 |
每股转增股数 | 0.5 |
● 股权登记日
每10股送股数 | 0.1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4 |
●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1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2年5月11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2年4月16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156,361,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5股,转增5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共计派发股利115,636,148.7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2,312,722,974股,增加1,156,361,487股。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2年5月15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10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2年5月9日 |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2年5月11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外)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红股
派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所送派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312,722,974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59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35318170、35100838
九、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股(转增股本)上市申请表。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