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5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1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佳A、双佳B 两级份额,基金名称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佳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业务,双佳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4、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5、自2012年5月7日起至2012年6月8日双佳A、双佳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其中,双佳A将自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双佳A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双佳B将自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8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发售的双佳B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发售的双佳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投资者可参与双佳A或双佳B中的某一级份额的认购,也可都参与双佳A和双佳B的认购。在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分别对双佳A、双佳B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6、双佳A的场外认购基金代码:162512,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双佳B的场外认购基金代码:150080,场内认购基金代码:150080,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7、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9、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的发售规模上限为40亿元(不含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下同),其中,双佳A的发售规模上限为28亿元,双佳B的发售规模上限为12亿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双佳B最终被确认的发售规模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双佳B最终被确认的发售规模范围内,对双佳A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10、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双佳A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双佳A份额的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双佳A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双佳A份额的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双佳B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双佳B份额的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直销柜台和公司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1、募集期间不设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上限,可重复认购,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5、本公告仅对“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分别于2012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12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7、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直销专线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咨询购买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双佳A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双佳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双佳B份额则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显著特征,由于本基金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将优先满足双佳A的约定应得收益的分配,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而仅能乃至未能满足双佳A的约定应得收益与投资本金的情况下,则双佳B基金份额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信用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以一元发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佳A、双佳B 两级份额,基金名称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双佳A基金代码:162512;双佳B基金代码:150080 )

 2、基金类型

 债券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佳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业务,双佳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7、《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内的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佳A、双佳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双佳A和双佳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双佳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双佳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3年,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扣除双佳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佳B享有,亏损以双佳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佳B承担。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8、双佳A的开放日和折算日

 双佳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双佳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但《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第六个双佳A 的开放日双佳A不折算)。折算日日终,双佳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佳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双佳A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折算的,其开放日、折算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9、双佳B的封闭期

 双佳B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双佳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发行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2、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本公告的附件。

 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场外代销机构,则另行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1)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

 (下转A22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