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3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Ⅱ、RQFⅡ实际每10股派1.80元 ;对于QFⅡ、RQFⅡ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86 |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李健
咨询电话:027-87925236
传真电话:027-87925067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