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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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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公司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就2010年3月6日本公司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沙明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2010年3月6日本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1)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及其子公司出售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2)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收购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议案;3、不会开展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对虹波机械的未来业务安排进行了承诺:“润邦股份若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控制虹波机械期间,虹波机械除开展现有业务外不再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未来与润邦股份业务拓展产生利益冲突。”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公司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南通晨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同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森淼投资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发行时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吴建、施晓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未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不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将采取合法和有效的措施,保障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经营。”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本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2010年3月6日本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此进一步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来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或投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违反承诺所得销售收入的三倍赔偿给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进一步承诺如下:“(1)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及其子公司出售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2)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润邦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收购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及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议案;3、不会开展南通威信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南通虹波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虹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对南通威和的未来业务安排进行了承诺:“润邦股份若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控制南通威信及南通威和期间,南通威信、南通威和两家公司除开展现有业务外不再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未来与润邦股份业务拓展产生利益冲突。”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返还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情形下,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公司于2011年4月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以2010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以最新股本36,000万股计算2012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上表2011年一季报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已作相应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2,589,278,773.872,574,116,808.15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047,958,897.992,023,397,992.441.21%
总股本(股)360,000,000.0036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695.621.2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92,883,429.77335,699,138.43-1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560,905.5538,610,174.07-3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7,864,499.36-76,714,812.26-1.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0.3842.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2.09%同比下降0.8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2.06%同比下降0.86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168.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2,251.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431,582.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72,432.79 
所得税影响额-502,317.93 
合计141,614.35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87.28%,主要系公司尚未履行的远期结汇合约产生的预计收益减少。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79.05%,主要系公司根据定期存款金额及利率预提的应计利息增加。

3、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0.91%,主要系公司新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预收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8.03%,主要系公司于本期向职工支付2011年年终绩效薪资。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37.71%,主要系公司内销业务销售增加,进项税留底不足所致。

6、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向股东支付了应付股东股利。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49.51%,主要系公司收取的基建投标保证金。

二、损益情况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40%,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0.20%,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公司规模逐步扩大,相应管理成本增加;二是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后劲支持;三是公司储备人才,薪酬增加致使管理费用增加。

3、财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0.65%。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3.49%,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汇率与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同到期日远期汇率接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78.91%,主要系公司向客户收取了违约赔偿金。

6、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47.03%,主要系公司同期利润总额减少,公司根据利润总额计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享受所得税优惠,所得税率自25%调整为15%。致使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

三、现金流量情况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5.23%,主要系公司各募投项目逐步投入,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2、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5.66%,主要系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而取得的现金收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800 吨造船龙门吊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合同

合同履行中,预计2012年上半年完成交付。

2、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

合同履行中,预计2012年上半年完成交付。

3、矿山设备订单合同

合同正在履行中。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34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高健950,212人民币普通股
焦伟863,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10,650人民币普通股
姚邵霖694,999人民币普通股
王根良653,382人民币普通股
方艳639,143人民币普通股
张文红624,000人民币普通股
程馨611,200人民币普通股
谢彦生608,780人民币普通股
马美琪590,000人民币普通股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00%~~30.0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595,218.7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受船舶市场影响,预计船舶配套装备业务下滑;2、预计管理费用将上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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