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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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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龚永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小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 (元)1,019,171,327.961,053,056,010.51-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78,232,948.87670,068,632.26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1210.001.2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763,151.04-183.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3-0.34%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7,228,875.8393,310,944.732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64,316.616,780,692.8120.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0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0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3.10%-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2.00%-0.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龚永福20,095,00020,095,000首发承诺2014-9-27
杨荣华20,095,00020,095,000首发承诺2014-9-27
深圳市盛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200,0003,2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余小泉2,000,0002,0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刘丽1,800,0001,8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南京鸿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00,0008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陈鑫555,000555,000首发承诺2014-9-27
彭志勇445,000445,000首发承诺2012-9-27
苏州工业园区中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0,0004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李方沂3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张苏江2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2-9-27
邓鹰110,000110,000首发承诺2012-9-27
合计50,000,00050,000,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081.62 
所得税影响额-29,237.76 
合计165,680.62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31,400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76,747人民币普通股
陈海青185,878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弘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50,6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庆林150,028人民币普通股
侯泽丽142,019人民币普通股
徐峰111,942人民币普通股
孙书鑫107,700人民币普通股
赵焕军105,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6,200人民币普通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00%,主要原因系公司按募投计划实施募投项目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14.95%,主要原因系公司减报告期内增加短期借款而上年同期未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二、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稻米精深加工行业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技术与市场中的优势,继续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企业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拓展销售渠道,我们充分相信,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力度的继续加大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不断推进,公司发展将会迎来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全体发起人股东发行前股份锁定承诺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该上述发起人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该上述人员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481.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3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03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24,058.0024,058.008,996.0016,054.0066.73%2012年10月18日437.00
年产5000吨食用级大米蛋白粉产业项目9,653.009,653.00160.00185.001.92%2012年10月18日0.00不适用
稻米生物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21.001,621.00209.00223.0013.76%2012年10月25日0.00不适用
年产3000吨米糠油技改项目2,593.002,593.00570.00570.0021.98%2012年10月23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7,925.0037,925.009,935.0017,032.00437.00
超募资金投向 
0.000.000.000.000.00% 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556.00 1,556.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1,556.000.001,556.000.00
合计37,925.0039,481.009,935.0018,588.00437.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且正在建设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2011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止2011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公司自筹资金8,650万元。2012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65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201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如下现金分配预案: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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