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 2012-01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31日发出通知,于2012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厦门七匹狼13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146,491,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12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2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5、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网,以及2012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6、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此事项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要求;

 7、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9、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此事项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网及201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

 10、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此事项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要求;

 12、以同意票146,491,4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此事项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要求。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2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提交《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匹狼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2年3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朱智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