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价格公示管理和市场综合治理三项措施,规范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
《通知》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
据悉,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40%-50%。
(王颖春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