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恒科技承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恒电气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本公司不会,而且会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中国境内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中恒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凡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者从事任何可能与中恒电气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后立即以书面通知中恒电气,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无偿提供给中恒电气。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承诺: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恒电气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本人不会,而且会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中国境内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中恒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凡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者从事任何可能与中恒电气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后立即以书面通知中恒电气,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无偿提供给中恒电气。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资产总额(元) | 685,553,097.23 | 690,626,122.02 | -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15,662,174.08 | 596,172,291.58 | 3.27% |
总股本(股) | 103,140,000.00 | 100,200,000.00 | 2.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97 | 5.95 | 0.34%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64,098,411.83 | 56,353,475.87 | 1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29,682.50 | 8,309,790.71 | 20.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122,732.98 | -25,344,374.33 | 32.4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7 | -0.38 | 55.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1.47%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1.44% | 0.2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31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1,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五组合 | 939,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507,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深 | 500,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君 | 401,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东明珠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8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319,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丹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天元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25.5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部分承兑汇票未背书给供应商。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8.59%,主要系进口电池供应商要求款到发货,进口电池大量采购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61.91%,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未到期,未收回利息。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48.09%,主要系施威特克业务转移费用到3月止已摊销完。
5、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8.39%,主要系3月份归还银行借款11527925.50元。
6、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1.85%,主要系收电力项目的定金增多。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为0,年初为209.1万元,主要系年初未支付2011年度年终奖。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6.76%,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4.91%,主要系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为0,上年同期为20.2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期收到财政补助款,而本期未收财政补助款。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5.58%,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未到期,未收回利息;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10.75%,主要系本期中恒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投入;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345.24%,主要系中恒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投入和投资了子公司---浙江中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3644万元,去年同期为0,主要系本期收到股权激励投资款。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2656万元,去年同期为0,主要系本期发放股利和归还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474.62 | |
所得税影响额 | 4,121.19 | |
合计 | -23,353.43 | - |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00% | ~~ | 3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94,183.5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增长。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3月07日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基金 | 公司在基本情况和目前经营发展情况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1-2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朱国锭董事长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1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1、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股份已经授予完成,并于2012年4月18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生了变动。
2、公司于2011 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8条“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2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14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2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3,14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朱国锭先生和周庆捷先生回避表决。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快公司发展,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