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资产总额 (元) | 396,947,296.66 | 389,738,483.83 | 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56,477,864.83 | 350,933,921.39 | 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95 | 4.87 | 1.6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28,511.97 | 107.0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103.45%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54,317,855.68 | 45,443,131.38 | 19.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43,943.44 | 5,264,579.93 | 5.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4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4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1.57% | 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 | 1.42% | -0.36% |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海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吴文彬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 | 叶自江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东虎 | 14,360,000 | 0 | 0 | 14,360,000 | 上市承诺锁定 | 2014年8月25日 |
王坚强 | 6,980,000 | 0 | 0 | 6,980,000 | 上市承诺锁定 | 2014年8月25日 |
杨海江 | 6,980,000 | 0 | 0 | 6,980,000 | 上市承诺锁定 | 2014年8月25日 |
方士心 | 750,000 | 0 | 0 | 750,000 | 上市承诺锁定 | 2012年8月25日 |
刘中礼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高管离职锁定 | 2012年4月10日 |
合计 | 29,470,000 | 0 | 0 | 29,470,000 | -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2) 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35,953.56元,减少比例68.16%,主要原因为募集项目投入资金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公司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6.67%,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至。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91,000.00 | 其中:科技三项费用169万元;环保奖励3万元;中小企业开拓资金7.1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70.72 | |
合计 | 1,806,170.72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91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晋城市信泰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翰楚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拙 | 1,4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莉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为民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建军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建军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文志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鲍婕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进 | 990,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做好PVP系列其他产品中K-90与PVPP的生产与销售。
(3)继续做好3000吨PVP募投项目中NVP单体的试生产准备工作。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等三人;2、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与公司及子公司天津新开源;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海江、王东虎、王坚强 |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3、关于所得税优惠事项的承诺;4、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5、关于农行债务问题的承诺;6、关于代持股份的承诺。 |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2、严格履行公司上市前作出的关于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曾经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被追缴的情况;4、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博爱县或天津市有权部门要求为员工缴纳特定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5、报告期内,由于博爱县开源精细化工厂就农行债务问题与县农行已经达成协议并一次性解决完毕,具体请参看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发出的《关于农行债务问题解决结果的公告》,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6、报告期内,不存在持股事宜相关的任何权利主张,或产生任何争议、纠纷。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804.7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1.8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24.7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000吨聚乙烯吡咯烷酮(PVP)扩建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项目 | 是 | 6,295.79 | 14,081.90 | 789.17 | 6,555.18 | 46.55%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否 | 否 |
年产1万吨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一期年产2500吨项目 | 否 | 5,962.00 | 5,962.00 | 22.69 | 6,069.59 | 101.80%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257.79 | 20,043.90 | 811.86 | 12,624.77 | - | -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4,0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1,0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5,000.00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12,257.79 | 20,043.90 | 811.86 | 17,624.77 | -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同时拟使用超募资金7786.11万元增加3000吨PVP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因此公司决定将年产5000吨聚乙烯吡咯烷酮(PVP)扩建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项目完成日期推迟到2012年12月31日。二、同时由于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两个项目的共同地块集中实施,共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的重新调整,为了避免因赶工期、加快项目进度而使项目建设出现质量问题,避免给新开源工业园区工程质量埋下不必要的隐患,因此公司决定调整项目完工验收时间,把年产1万吨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一期年产2500吨项目完工时间也推迟到2012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一、2010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2,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二、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用途如下: 1、使用1,500万元偿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短期借款。2、使用1,000万元购买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γ-丁内酯及电石等。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4,000万元,使用1,000万元购买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三、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3月2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786.11万元增加募投项目3,000吨PVP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将原总投资为6,295.79万元的3,000吨PVP项目总投资增加为14,081.90万元。至此,公司的超募资金已经计划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201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把募投项目第1项“年产5000吨聚乙烯吡咯烷酮(PVP)扩建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址变更至第2项项目实施地点博爱县工业园区一并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3月2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786.11万元增加募投项目3,000吨PVP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将原总投资为6,295.79万元的3,000吨PVP项目总投资增加为14,081.90万元。新增10000吨/年γ-丁内酯(GBL)生产装置,把2-吡咯烷酮(α-P)装置产能扩充到6000吨/年,把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装置产能扩充到5000吨/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出具的勤信审核[2010]1019号“关于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资金1,277.5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3月2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786.11万元增加募投项目3,000吨PVP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将原总投资为6,295.79万元的3,000吨PVP项目总投资增加为14,081.90万元。至此,公司的超募资金已经计划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