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2-1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良转债”2012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双良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11 年5 月4 日(起息日)起计算利息,第二年票面利率为0.8%;

 2、派发年度:2011 年5 月4 日至2012 年5 月3 日;

 3、扣税前每手可转换债券面值1000 元利息为8 元,按不同税率扣税后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分别为7.2 元(税率10%)、6.4 元(税率20%);

 4、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 年5 月3 日;

 5、除息日为2012 年5 月4 日;

 6、兑息日为2012 年5 月9 日。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5 月4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双良转债”至2012 年5 月3 日止满两年,根据《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第二年度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按照《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双良转债”从2010 年5 月4 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利率第二年为0.8%,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8 元(含税)。对于持有“双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6.4 元;对于持有“双良转债”的QFII 投资者,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7.2 元;对于持有“双良转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8 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 年5 月3 日;

 2、除息日为2012 年5 月4 日;

 3、兑息日为2012 年5 月9 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2012 年5 月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双良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及已转股的“双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但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上交所登记在册的“双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公司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后5 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双良转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双良转债”持有人可于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后的第4 个交易日,即2012 年5 月9 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双良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双良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10 年4 月29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公司《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应条款。

 五、咨询机构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

 电话:(0510)86632358

 传真:(0510)86632307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