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蔡廷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振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小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659.1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1.72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59.4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创意产品设计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18.94 | 485.69 | 24.28% | 2012年07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5,964.38 | 5,964.38 | 351.18 | 2,666.17 | 44.70% | 2013年07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骨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6,213.67 | 6,213.67 | 391.60 | 1,828.06 | 29.42% | 2013年07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废弃陶瓷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否 | 1,857.05 | 1,857.05 | 0.00 | 979.50 | 52.74% | 2012年07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6,035.10 | 16,035.10 | 761.72 | 5,959.42 | - | -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6,0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6,000.00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16,035.10 | 16,035.10 | 761.72 | 11,959.42 | -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1,624.08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2011 年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6,000 万元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 6,000 万元贷款已归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36,781,5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超募资金25,624.08万元尚未有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规定,规范、科学的使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上市前股东 | 1、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蔡廷祥、吴淡珠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间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3、公司股东陈素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4、公司股东深港产学研、中证投资、西域投资、盈峰投资、任锋、李锐源、陈得光、肖少强、孙慧、柯少玲、陈锦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任锋、监事陈素芳、李锐源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间届满之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截止2012年3月31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资产总额 (元) | 966,332,781.67 | 906,167,748.94 | 6.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82,165,734.37 | 769,393,914.63 | 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82 | 7.69 | 1.6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805,195.43 | 568.2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7 | 550.00%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16,229,690.23 | 75,905,779.68 | 5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71,819.74 | 11,760,222.89 | 8.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2 | 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2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 | 1.59% | 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1.05% | 0.43%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444.46 | |
所得税影响额 | -223,500.00 | |
合计 | 1,281,944.46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了57.97%,主要是年初应收票据到期,本期收到应收票据减少引起。
2.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了41.67%,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短期借款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3.报告期内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了57.45%,主要是年初预收客户定金,报告期内产品已经完工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3.1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大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47.6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也增加。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115.10%,主要是公司按照规定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65.87%,主要是公司按计划拓展国内市场,销售团队的建设,增大广告宣传投入等所致,其中深圳、广州子公司广告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3.22万,职工薪酬增加了130万,场地租金增加了104万,其他的运营成本增加了167万。
5、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17.52%,主要是公司深入开拓国内市场,继续加大各项管理投入,包括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以期国内市场有一个真正的起色所致。
6、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141.35%,主要是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使得财务费用减少,其次是报告期内美元汇率波动相对去年幅度较小,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7.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81.34%,主要是公司计提减值准备金减少所致。
8.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0.01%,主要是公司收到政府项目补助性收入减少所致。
9.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99.07%,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捐赠支出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83.03%,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及时收到货款所致。
2、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1.58%,主要系子公司人员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6.22%,主要系子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68.1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引起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99.23%,主要系短期借款利率提高且短期借款增加导致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4421.4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7、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139.83%,主要系汇率波动幅度较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6,229,690.23元,同比增长53.12%;净利润12,771,819.74元,同比增长8.60%。
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努力开拓市场、扩增销售团队、完善营销渠道,同时注重加强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扩大规模导致期间费用同比大幅增加,以及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稳定国际市场,努力开拓国内市场,经营稳步发展,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日益提升。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目前正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2、未来业务展望
未来公司将坚持加强创新,改进工艺,实行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逐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陶瓷品牌,力争成为创意艺术陶瓷行业的龙头企业。
公司将通过广州、深圳、北京等地的子公司及旗舰店,大力拓展国内销售渠道,树立公司及产品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逐步引进经营、技术、研发、设计等各类高端人才,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细分行业领域,收购、兼并重组供应链企业,也使公司成为酒瓶专业制造商。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386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11,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4,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锐源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得光 | 1,2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俊刚 | 791,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任锋 | 49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06 | 491,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慧 | 4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蔡廷祥 | 38,250,000 | 0 | 0 | 38,25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6月25日 |
吴淡珠 | 5,280,000 | 0 | 0 | 5,28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6月25日 |
陈素芳 | 5,280,000 | 0 | 0 | 5,280,000 | IPO前发行限售 | 2013年6月25日 |
任 锋 | 1,498,500 | 0 | 0 | 1,498,500 | 高管锁定股 | 2011年6月27日 |
李锐源 | 1,500,000 | 1,500,000 | 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12年3月7日 |
合计 | 51,808,500 | 1,500,000 | 0 | 50,308,500 | - | -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向其租赁商铺及办公楼共计面积13,516平方米,租赁期陆年,自2009年6月22日至2015年6月21日止,年租金5,676,720元。目前,相关合同在正常执行中。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