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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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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王峰董事外出,且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耿养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韩玉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马淑春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玉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淑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821,965,952.9610,760,242,773.590.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812,593,831.626,382,391,538.43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816.386.7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3,775,376.4443.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1-35.4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1,583,460.31381,583,460.3112.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381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381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381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5.79减少0.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55.75减少0.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70,158.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4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9,470.22
所得税影响额-940,092.91
合计2,820,278.7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7,18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257,181人民币普通股
首钢总公司18,599,62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8,595,215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575,70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181,670人民币普通股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1,859,522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87,9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62,087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346,54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2.3.31.2011.12.31.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690,448,235.70256,909,128.46168.75%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EPC合同预付款以及长周期设备订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7,989,466.5620,691,585.3735.27%公司控股子公司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购煤管票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4,169,834.82-100.00%公司本期待抵扣税金减少所致
工程物资343,954.65120,963.20184.35%公司控股子公司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工程物资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700,000,000.00340,000,000.00105.88%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442,284,429.60627,631,332.80-29.53%公司应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130,056,149.22209,349,526.40-37.88%公司预收销煤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15,186,806.7430,145,267.00282.11%依据薪酬政策调整方案计提工资尚未发放及木城涧矿工资当月计提次月支付年末结清所致
应交税费196,546,902.73138,486,902.0641.92%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相应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税款次月缴纳所致
应付利息364,444.4418,195,205.49-98.00%公司短期融资债券到期,利息如期支付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72,603.20500,392,447.25-99.97%公司短期融资债券到期,如期偿还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7,200,000.0012,600,000.00-42.86%公司上年收到政府专项拨款,今年政府资助的专项工程如期开展所致
专项储备184,004,432.01135,392,283.9135.90%本期专项储备计提累积增加及本期使用较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2年1-3月2011年1-3月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824,511,918.981,415,865,962.4328.86%本期煤炭销售单价上升,销售数量增加两因素共同影响所引起的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1,019,728,101.35704,957,091.5144.65%公司本期煤炭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引起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97,692,462.9973,718,581.1732.52%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关税及附加税费增加同时公司始缴地方教育附加所致
财务费用13,846,289.637,936,968.7374.45%公司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投资收益-191,372.57-151,965.3725.93%权益法核算对太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损失
营业外收入5,908,027.061,662,490.15255.37%本期政府补助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营业外支出2,147,655.44414,607.63418.00%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2年1-3月2011年1-3月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69,674,702.611,453,269,457.6728.65%公司及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3,716,864.47280,156,194.2426.26%公司工资政策调整及农民工开始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417,606,208.55324,159,950.9128.83%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导致本期支付的税费增长及本年始缴地方教育附加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47,537,588.5982,364,498.98564.77%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EPC项目款4.5亿元
投资支付的现金22,674,600.00-100.00%上期公司子公司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本期无支付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100.00%上年同期支付银行委贷手续费10万元,本期无支付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00,000,000.001,440,000,000.00-58.33%公司本期向金融机构筹集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40,000,000.001,300,000,000.00-43.08%本期公司偿还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459,816.3921,772,355.5649.09%本期公司偿付短债及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415.20275,827.50-90.42%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京煤集团承诺:“自昊华能源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昊华能源A股股份,也不由昊华能源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本公司其它股东金石投资、中煤集团、首钢总公司、五矿发展和煤科总院均承诺:“自昊华能源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昊华能源A股股份,也不由昊华能源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注1)京煤集团同意并承诺:@(1)在重组设立本公司时,已将大安山煤矿、长沟峪煤矿和木城涧煤矿(含大台煤矿)的有关煤炭生产及销售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全部投入本公司;京煤集团下属的门头沟煤矿、房山煤矿及杨坨煤矿分别于2001年9月28日、2003年9月10日、2004年12月3日完成破产关闭程序。(2)自九十年代初至今,京煤集团下属王平村煤矿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且未来该煤矿也不会从事任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3)京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从事少量的民用煤销售业务,该项业务属于京煤集团承担的社会职能,与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4)京煤集团未来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5)京煤集团将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给本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注2)@@注1: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号),由京煤集团、中煤集团、首钢总公司和煤科总院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注2:为了避免本公司与京煤集团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本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与京煤集团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且京煤集团于2008年2月28日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一直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定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999,998,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549,999,208.00元,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738,603,447.52元结转下一年度。2011年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养谋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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