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8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2年4月19日在杭州金溪山庄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合并报表数5,071.2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193.14万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6.79万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375,000元,剩余98,592,856.7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由376,063,989.26元减少为348,013,989.26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巨龙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利于承接河南及其周边省份南水北调工程和其它水利工程管材的招投标业务,充分发挥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水建”)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公司拟将河南巨龙部分股权转让给河南水建,以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河南巨龙现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拟将持有河南巨龙的1,071万股股权出资转让给河南水建,转让完成后,河南水建持有河南巨龙注册资本的11.90%,公司持有88.10%。
2、本次股权转让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河南巨龙2011年12月31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的参考,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1.12元,即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1,199.52万元。
3、河南水建股权转让款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河南水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决定聘任郑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潘建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志建先生为内审部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011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012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013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其中两名关联董事吕仁高、吕成杰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物流)为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委托巨龙物流承运货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委托巨龙物流承运管道、管件等货物,运费按照市场公允价结算,2012年度因货物运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1、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运输成本,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6、《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0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2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杭州金溪山庄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合并报表数5,071.2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193.14万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6.79万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375,000元,剩余98,592,856.7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由376,063,989.26元减少为348,013,989.26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委托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承运货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②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③上述交易有利于巨龙管业节约运输成本、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审部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4月19日,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正式聘任郑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郑亮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郑亮,中国籍,198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2004年7月起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任进出口部业务员,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曾任浙江长城减速机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至今任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亮先生已于2011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郑亮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电话:0579-82201396 传真:0579-82201396
邮箱地址:zhengliang_fdm@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 邮编:321025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正式聘任潘建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营销工作,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潘建新先生简历如下:
潘建新,中国籍,195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0年10月起历任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业务部经理,香港Bellmarch Co.ltd驻杭州办事处主任,江苏兴达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起至今在公司营销部工作。
潘建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正式聘任戴志建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戴志建先生简历如下:
戴志建,中国籍,1959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93年7月起历任金华县白龙桥镇财税所所长、书记,白龙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长,金华县财税局办公室主任,东阳三建兰州分公司副经理,金华乐居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任职于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1月起至今在公司内审部工作。
戴志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龙管业”)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15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建设地点 |
1 | 江西巨龙新建年产50kmPCCP(DN500-DN3200)生产线项目 | 6,173.36 | 江西省信丰县 |
2 | 河南巨龙新建年产70kmPCCP(DN1400-DN3600)生产线项目 | 8,946.22 | 河南省原阳县 |
3 | 重庆巨龙年产
50kmPCCP(DN500-DN3200)生产线技改项目 | 5,868.91 | 重庆市荣昌县 |
合 计 | 20,988.49 |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40,601,425.00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209,884,900.00元,超募资金130,716,525.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37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2,6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①归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8,370万元,明细如下: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时间 | 到期时间 |
农行金华城西支行 | 1,070 | 2010年10月14日 | 2011年10月13日 |
1,000 | 2010年11月3日 | 2011年11月2日 |
1,000 | 2010年12月6日 | 2011年12月5日 |
800 | 2011年1月7日 | 2012年1月6日 |
500 | 2011年2月24日 | 2012年2月23日 |
1,300 | 2011年3月9日 | 2012年3月8日 |
600 | 2011年4月2日 | 2012年3月24日 |
建行金华金西支行 | 1,000 | 2011年7月6日 | 2012年7月5日 |
1,100 | 2011年7月7日 | 2012年7月6日 |
合 计 | 8,370 | | |
②使用超募资金2,6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1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万元来自于公司超募资金。
(三)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情况
截止2012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将继续履行最近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剩余的1,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一年内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约65.6万元。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
监事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2、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巨龙管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长城证券同意巨龙管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龙管业”)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的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重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较大的特性,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201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城西支行 | 20,000万元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金西支行 | 14,400万元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婺城支行 | 8,000万元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5,000万元 |
| 合 计 | 47,400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华、沈建林、蒋政村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1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2年5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点30分
4、会议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不能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其他
会议联系人:郑亮
电话:0579-82201396
传真:0579-82201396、82201118
电子邮件:zhengliang_fdm@126.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的股东,现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巨龙管业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
号 | 议 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 |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2 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15元,共计募集资金37,952.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91.01万元(其中承销费2,391.01万元、保荐费500.00万元,已预付保荐费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261.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01.3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060.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160.47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8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160.4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89万元。
截至 2011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18.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金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婺城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还连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龙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巨龙公司)以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巨龙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信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原阳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金西支行 | 33001676747053003800 | 21,123.00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婺城支行 | 1208015029200110526 | 13,718.58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城西支行 | 19-615101040014535 | 10,776,335.97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信丰支行 | 194712946213 | 15,165,378.96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 50001173600050208751 | 17,126,167.56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原阳县支行 | 16-408101040012407 | 16,082,838.3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 59,185,562.3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经2011年9月30日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8,370.00万元,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6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经2011年11月14日公司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后)
201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土建以及部分PCCP生产线已于2011年底前建成并投入生产,产生部分效益。但是项目整体均尚未完工,因此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分析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