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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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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1,059,944,806.381,058,369,246.46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70,793,023.69958,952,170.191.23%
总股本(股)124,853,000.00124,853,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787.681.3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92,899,459.0189,423,569.00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29,888.1129,306,785.97-6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20,746.2624,070,176.75-88.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20.19-89.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23-65.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23-6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6.04%-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5.88%-4.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1、星星集团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的经营业务,与本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星星集团所控股和控制的企业也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的经营业务,与本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若星星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本公司相同的经营业务,星星集团将行使控制权以确保与本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对本公司已进行投资或拟投资的项目,星星集团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2、自水晶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200万股水晶光电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

按承诺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中高层人员另根据公司要求中、高层人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20%,且至少保留其所持股份的20%直至离职半年后方可转让。按承诺履行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1,860.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9,639.11 
所得税影响额-81,433.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9,793.22 
合计380,994.27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174.99万元,下降48.8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到结算期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212.29万元,增长458.04%,主要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235.85万元,增长258.19%,主要系公司厂房装修工程完工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4、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1.77万元,增长97.46%,主要系公司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606.18万元,下降65.34%,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员工年度绩效和效益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1.21万元,下降69.87%,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计提企业所得税税金以及设备投资增加,期末进项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50.31万元,下降52.7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再融资发行费减少所致。

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3.89%,主要是良率有所下降,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人工成本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增加以及江西水晶还处于磨合期,产能、效率未能充分发挥导致相关成本上升等原因。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期初增加48.21万元,增长44.14%,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7.89万元,增长50.85%,主要系管理人员工资增加、房屋租赁费增加、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江西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等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100.52万元,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0.64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等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9.42万元,主要系上年计提存款减值损失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0.27万元,下降50.03%,主要系收到收益性的政府补助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为1250.98万元、利润总额1299.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9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2.74%、62.52%、65.78%,主要是营业成本和费用增加,从而使公司盈利水平下降。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1.40万元,下降51.68%,主要是利润总额的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34.94万元,下降88.7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为44.79%,“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幅度为123.48%,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入增长幅度较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5.9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款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2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35,49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77,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57,3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030,197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49,9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3,21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1,301,685人民币普通股
林敏1,260,2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46,000人民币普通股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00%~~30.00%
公司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下降0%-3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373,569.0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由于2012年一季度业绩同比去年下降幅度较大,影响了2012年1-6月份的总体业绩水平,但二季度随着良率水平的不断提升,新员工熟练程度的逐步增强,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产能的逐步发挥,由此公司上半年业绩下降幅度有所减少。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2月08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2012年02月08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元大证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2012年02月08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2012年02月17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2012年02月17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2012年03月21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新品进展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敏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4月24日。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拟以17.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65人授予共计3,175,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201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叶永洋、余百丹自愿放弃获授此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陈晓团、崔敏、沈新良已离职,相应放弃总股数为245,000股,公司相应将授予数量调整为2,930,000股,授予人数调整为60人,授予价格仍为17.92元,并确定2011年3月18日为授予日。2011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1年4月6日。

2012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6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4月24日。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一)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自2011年3月18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截至2012年3月18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姓名职 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第一期解锁数量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郑萍财务总监3600009000027000090000
王平总经理助理、子公司总经理120000300009000030000
李军猛副所长120000300009000030000
土克旭所长助理50000125003750012500
王建华所长助理50000125003750012500
邵才龙所长助理50000125003750012500
施洋波研发工程师40000100003000010000
俞振南研发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王喜研发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10滕再波新品销售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11李清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12潘美飞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兼日本区域营销总经理80000200006000020000
13王翠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兼中国区域营销总经理50000125003750012500
14张启斌欧美区域营销总经理50000125003750012500
15张超日本区域营销副总经理40000100003000010000
16徐健中国区域营销副总经理40000100003000010000
17李少敏中国区域营销副总经理250006250187506250
18邱青春营销管理中心经理250006250187506250
19余辉主管工程师50000125003750012500
20俞妩媚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1凡文艺产品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2刘刚产品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3金传千产品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4徐勇军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5魏国军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6陈小皇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7彭建宾工艺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8邱欢设计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29林霄设计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30郑霄炯IE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31何帆QA主管工程师40000100003000010000
32李金斐QA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33陶勇军测试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34程庆梅QC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35张文字总经理助理50000125003750012500
36刘钦晓研发部长50000125003750012500
37骆胜刚市场部部长50000125003750012500
38李凤萍单反OLPF工厂厂长120000300009000030000
39张先勤制造中心副总经理50000125003750012500
40陆张武镀膜工厂副厂长50000125003750012500
41黄宇IRCF工厂副厂长50000125003750012500
42毛媛霞单反OLPF工厂副厂长50000125003750012500
43但家奇冷加工工厂厂长助理40000100003000010000
44赵晓华单反OLPF工厂厂长助理40000100003000010000
45方丽青镀膜工厂厂长助理250006250187506250
46王永仁制造中心总经理助理50000125003750012500
47徐群辉设备主管工程师40000100003000010000
48陈增敏机械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49陈永光机电工程师250006250187506250
50孔文君审计部部长120000300009000030000
51王晓静证券事务代表40000100003000010000
52何林华营运经理250006250187506250
53王灵燕人力资源部副部长80000200006000020000
54黄宝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80000200006000020000
55杨建国人力资源经理40000100003000010000
56刘辉投资经理40000100003000010000
57徐玉明财务经理50000125003750012500
58陈霞云财务副经理250006250187506250
59郑光制造部部长50000125003750012500
60魏莉资材部部长250006250187506250
合计293000073250021975007325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的考评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0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73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60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六、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水晶光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七、本次股权激励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4月24日。

2、本次解锁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4月24日。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5)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净利润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的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201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35%,以2009年度为基准年,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10.62%。

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35%,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1年12月份到账,不影响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因此201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4%的业绩目标,满足解锁条件。

4、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7年、2008年及2009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01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0.50亿元;201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0.49亿元,满足解锁条件。
5、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2011年度,6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注: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萍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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