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金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平庄煤业对公司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具体承诺事项如下:1、平庄煤业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2、平庄煤业承诺所持有股份在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花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4、平庄煤业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庄煤业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庄煤业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10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5、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庄煤业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庄煤业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庄煤业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庄煤业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庄煤业提供,并根据优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7、平庄煤业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庄煤业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8、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庄煤业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资产总额(元) | 5,641,296,308.16 | 5,457,797,050.80 | 5,377,960,994.55 | 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693,674,199.98 | 4,505,819,313.11 | 4,510,086,216.89 | 4.17% |
总股本(股) | 1,014,306,324.00 | 1,014,306,324.00 | 1,014,306,324.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3 | 4.44 | 4.45 | 4.28%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营业总收入(元) | 941,616,492.21 | 1,035,104,460.14 | 1,014,291,231.96 | -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5,834,144.62 | 219,217,749.49 | 221,726,050.34 | -10.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5,246,551.31 | -136,173,217.78 | -138,119,437.08 | -102.1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7 | -0.14 | -0.14 | -92.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2 | 0.22 | -13.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2 | 0.22 | -1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6% | 5.75% | 5.83 | -1.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5.75% | 5.83 | -1.4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0,32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2,947,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502,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1,029,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04,8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13,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22,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旭璋 | 4,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17,1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35,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461,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2.13%,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同期减少5,402万元,其中代收平庄煤业煤款减少较多;支付的税费比同期增加5,269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76,626.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4,377.54 | |
所得税影响额 | -334,650.66 | |
合计 | -2,565,655.06 | -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中国国电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在2007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国电集团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庄煤业仍然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庄煤业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国电集团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国电集团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ST 平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4月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5,834,144.62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关于本次季报中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12年2月,我公司收购了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瑞安公司原属我公司控股股东平庄煤业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对其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日为2012年2月29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2011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4月8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5,834,144.62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关于本次季报中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12年2月,我公司收购了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瑞安公司原属我公司控股股东平庄煤业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对其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日为2012年2月29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2011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