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施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施卫东2、张伯平、熊金峰、黄晓祖以及黄平3、施卫东、彭仪、俞乐、施水和、张达、周卫忠、张伯平4、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北京橙金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华明、潘晨军、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盛江、彭仪、俞乐、施水和、张达、黄小峰、虞志春 |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施卫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不做出有损于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同业竞争。2、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张伯平、熊金峰、黄晓祖以及黄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自然人股东施卫东、彭仪、俞乐、施水和、张达、周卫忠、张伯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4、本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5、公司股东北京橙金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华明、潘晨军、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盛江、彭仪、俞乐、施水和、张达、黄小峰、虞志春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事项在严格执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资产总额(元) | 1,188,123,922.55 | 1,154,979,669.25 | 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13,143,087.55 | 901,739,326.48 | 1.26% |
总股本(股) | 85,100,000.00 | 85,1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73 | 10.60 | 1.23%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131,611,828.24 | 111,931,429.06 | 1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03,761.07 | 11,140,010.32 | 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839,576.90 | -19,542,909.11 | 191.2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1 | -0.31 | 167.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8 | -27.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8 | -27.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4.22% | -2.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6% | 3.62% | -3.0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10% | ~~ | 2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863,595.2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募投项目将逐步达产;2.去年的产品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将得以体现。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2月15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个人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李博、胡昀昀 | 1、了解公司目前生产销售各方面情况。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2年03月24日 | 六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个人 | 方正证券周伟 | 1、了解年报披露中的投资项目情况;2、了解年报财务相关数据详细情况。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2年03月25日 | 六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个人 | 光大证券姜浩、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龚旻鹤、王晓宁、申银万国陈文刚、嘉实基金柴文婷 | 1、了解年报披露的存货情况;2、了解目前客户的构成及募投项目产品的客户组成;3、了解年报披露中的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 |
2012年03月30日 | 六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个人 | 兴业证券雒雅梅、王婉婷 | 1、了解目前募投项目进展及产品的客户组成;2、了解年报披露中的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05,000.00 | 公司收到的发明专利奖励资金100,000.00;收到安徽省2011年度第一批全省发明专利资助5,000.00;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招商引资补助资金8,0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529.38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21,529.41 | |
合计 | 6,303,999.97 | -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80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1,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73号资金信托合同 | 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56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招行新股4 | 56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9,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小松 | 477,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蓉蓉 | 28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志娟 | 263,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康达 | 244,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 | 22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243,601.35元,增长了184.48%,主要为本期因支付设备采购款较上年同期增加41,271,601.35元,增长了183.00%,购建固定资产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298,588.74元,降低了65.63%,主要为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5,000,000.00元,降低了38.46%;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300,000.00元,降低了21.67%;本期较上年同期金融机构的借款减少,致使利息支出的减少,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01,411.26元,降低了21.53%,以上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公司募投项目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已于2012年2月15日滴料,进行相关的试生产调试。相关公告见201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2--009号公告。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卫东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原财务负责人辞去职务及新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收到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蔡夕宝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其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蔡夕宝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提出辞职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同意蔡夕宝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蔡夕宝先生继续在公司项目管理部担任副主任一职。
经公司总经理施卫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健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蔡夕宝先生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一职。辞职后在公司担任项目管理部副主任职务。蔡夕宝先生的辞职,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2、经核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候选人吴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禁止性条件,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吴健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候选人吴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候选人简历
吴健,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
2008年1月至7月任审计部科员;
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财务部辅助会计;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财务部部长助理;
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任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组组长;
2012年1月至今任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吴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禁止性条件。未担任过其他机构董事、监事、高管,未持有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体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原财务负责人辞去职务及新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