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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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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革命老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2015年陕甘宁革命老区初步建成国家能源化工基地
□本报记者 王颖春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作为第一个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革命老区发展规划,《规划》确定老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是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

 《规划》提出,到2015年,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初步建成,农产品加工业、红色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城镇化率达到43%以上。“普九”巩固率达到93%以上。就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规划》提出,在财税政策方面,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在投资政策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性投资优先向老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规划布局和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在土地政策方面,《规划》提出,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上适度向老区倾斜;在严格保护林地前提下,鼓励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沙地等未利用土地。同时,在生态环境政策、社会支持和人才开发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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