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0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5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16日上午,公司在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主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王信恩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报告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报告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本公司会计报表,201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349,121,383.66元,利润总额290,135,698.08元,净利润212,295,242.44元,基本每股收益1.07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2-006)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项议案表决中王信恩先生、高正林先生、王家好先生、曲胜利先生、张吉学先生、王学乾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因此,3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预计将与烟台恒邦集团及除恒邦股份外的子公司、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发表了如下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七、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发表了如下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及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访谈,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资料、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了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发放董事、监事报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过去一年里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支出、资金运用、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商业行为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按照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情况如下:

姓 名职 务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

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

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王信恩董事长24.00
高正林董 事19.66
王家好董 事
张吉学董 事
曲胜利董 事19.66
王学乾董 事
金福海独立董事5.00
林 志独立董事5.00
徐景熙独立董事5.00
孔 涛监事会主席14.69
刘继洲监 事
王 娜监 事4.00
合 计94.0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方案。

九、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2012年4月16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恒邦集团函件,对公司2011年度送配情况作了提议:鉴于贵公司2011年盈利状况较好,为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我公司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2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8,28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27,600,000股。本次送红股及资本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55,200,000股。恒邦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进行了现场讨论,认为公司经营业绩能够满足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要求。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35,840,917.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85,954,432.16元,减去2011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3,584,091.74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798,211,257.87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 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2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8,2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27,600,000股。本次送红股及资本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55,200,000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须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201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认为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方案进行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 名职 务2011年报酬总额(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

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曲胜利总经理19.66
赵吉剑常务副总经理16.68
张克河副总经理14.37
曲华东副总经理13.83
林学仁副总经理14.09
张俊峰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15.06
姜培胜副总经理13.55
常贵德副总经理18.57
合 计125.8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林志先生、徐景熙先生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根据201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12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授 信 银 行申请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牟平支行16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烟台牟平支行16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150,000.00
中国银行烟台牟平支行80,000.00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60,000.00
招商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4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烟台牟平支行30,000.00
恒丰银行烟台牟平支行30,000.00
华夏银行烟台莱山支行30,000.00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3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烟台分行49,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7,500.00
烟台银行牟平区支行3,000.00
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市城阳区支行40,000.00
中信银行烟台牟平支行5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乳山市支行3,000.00
中信银行威海分行2,000.00
招商银行威海分行2,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2,600.00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2,000.00
乳山市农村信用社1,900.00
恒丰银行青岛分行3,000.00
民生银行烟台分行3,000.00
合计939,000.00

以上公司2012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93.9亿元整,在本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曲胜利先生负责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信用证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加大公司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节能减排、挖潜增效的目的,进而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2年计划投资34000万元,其中,湿法黄金冶炼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8000万元,辽上矿区新建选矿厂投资15000万元,地质探矿技术研究项目1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列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名 称目 的投资估算
湿法黄金冶炼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应用新技术,提高回收率,增加产品产量18000
辽上矿区新建选矿厂、竖井增加公司自产金产量15000
地质找矿技术研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源保障1000
合 计34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公告》(编号:2012-007)全文刊登于2012年4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定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2-008)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号: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4月16日上午在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报告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1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报告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1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和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将更有利于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实现金兴矿业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泵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泵业分公司”)、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经贸分公司”) 、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化工”)、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烟台恒邦服饰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服饰”)、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矿业”)、烟台恒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贸易”)、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印刷”)、烟台恒邦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装饰”)、湖南平江连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江连云”)、通化恒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恒邦”)、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华金”)。

公司201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9,000万元,201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36,027.69万元。

关 联 方交 易 内 容金 额(万元)
2012年度
恒邦集团泵业分公司采购泵及设备配件等3500
销售废铁等500
恒邦化工购烧碱2000
销售硫酸200
恒邦集团经贸分公司购买辅助材料18000
销售硫酸等600
恒邦助剂购选矿药剂500
销售辅料等1000
恒邦服饰购工作服200
双鸭山矿业采购金精矿3600
平江连云采购矿粉3500
通化恒邦采购矿粉5000
铜陵华金采购矿粉28000
恒邦集团购运输设备2000
恒邦印刷印刷等100
恒邦装饰购工程用材料200
恒邦贸易购辅助材料100
合 计69000

说明: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比2011年额度(预计额度为45,800.00万元,实际额度36,027.69万元)大幅增加系引进了新的关联方铜陵华金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家好,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28号,主要经营住宿、餐饮服务、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销售(以上限下属分公司经营),日用百货、钢材、木材、五金机电、劳保用品、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不含品牌轿车)、第3类(不含成品油及运输工具用液化气)、第43类、第51类、第61类、第8类危险化学品(以上各类均不含剧毒、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效期至2010年5月29日)批发、零售,空车配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防范设备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安装。2009年7月,恒邦集团吸收合并恒邦物资及恒邦泵业,并在原恒邦物资的基础上设立恒邦集团经贸分公司,在原恒邦泵业的基础上设立泵业分公司。

(2)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家好,注册资本4,185万元,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北莒城,主要经营漂液、洗衣膏、工业洗涤剂、日用洗涤剂、烧碱、盐酸、液氯、双氧水、试剂盐酸、试剂硫酸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1年3月30日),异氰尿酸系列消毒、杀菌产品的开发、生产,甲酸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货物联运,其他运输服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日)。

(3)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吉学,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工商大街855号。主要经营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需凭许可证经营)。

(4)烟台恒邦服饰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信恩,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33号,主要经营纺织服饰、纺织制成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配零件、原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孙立禄,住所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经营范围黄金开采。

(6)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建松,注册资本8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兴华街579号,主要经营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编织袋、塑料桶的制造、销售。

(7)烟台恒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高正林,注册资本8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28号,主要经营服饰、纺织品加工及销售、木材、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产品、农副产品、有色金属(不含限制经营品种)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通化恒邦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住所为通化县二密镇,主要经营有色金属采选。恒邦集团于2009年12月完成对通化恒邦全部股权的收购。

(9)平江县连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490万元,住所为平江县加义镇思源村,主要经营铜矿开采;铜精矿、金精矿收购、加工、销售;附营附矿产综合回收。恒邦集团于2009年12月完成对连云矿业65%股权的收购。

(10)烟台恒邦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邹立宝,注册资本6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室内外装修、设计(凭资质经营)。

(11)铜陵华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铜陵市劳动新村,主要经营金、铁、硫矿开采、销售,选矿,矿山机械加工、修理,机械设备安装、金属焊接。恒邦集团于2011年10月完成对铜陵华金51%股权的收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邦助剂、恒邦化工、恒邦贸易、恒邦服饰、恒邦印刷、通化恒邦、恒邦装饰为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平江连云、铜陵华金为恒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42.5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董事长王信恩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双鸭山矿业为公司股东、恒邦集团董事孙立禄先生控股的公司,孙立禄先生持有本公司53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33%,亦是恒邦集团的股东,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恒邦集团、恒邦助剂、恒邦化工、恒邦贸易、恒邦服饰、双鸭山矿业、恒邦印刷、通化恒邦、平江连云、铜陵华金、恒邦装饰十一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与恒邦助剂、恒邦化工、恒邦贸易、恒邦服饰、双鸭山矿业、恒邦集团、恒邦印刷、通化恒邦、平江连云、铜陵华金、恒邦装饰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交货时市场价格商定执行。

(2)货款支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15日内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由于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3名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事前提交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预计将与烟台恒邦集团及除恒邦股份外的子公司、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通过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和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必要核查程序,取得相关文件,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及2011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0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金兴矿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矿山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8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完成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3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91.26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312.7328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金兴矿业矿山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拟投资金额为9,978.7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978.75万元。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栖霞黄金签署协议,公司将以单方面增资方式向金兴矿业投资上述资金。

公司完成收购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55%股权后,拟将原以我公司单方面增资改为公司与栖霞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黄金”)双方共同出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原因

双方看好本次募投项目前景,为实现双方更好的合作,达到共赢,加快推进金兴矿业矿山改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栖霞黄金以现金方式增资有利于金兴矿业公司管理运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具体内容

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金兴矿业,总投资额为9,978.75万元,由本公司单方面对金兴矿业增资9,978.75万元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现调整为由金兴矿业所有股东:本公司及栖霞黄金均参与,共增资11,774.09万元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截止2011年8月31日,金兴矿业净资产评估值为23,255.89万元,每一元出资额对应的评估值为1.9236元),实施主体不变。

其中,本公司以原项目募集资金9,978.75万元、栖霞黄金以现金人民币1,795.34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后金兴矿业股东:本公司、栖霞黄金所持股权比例分别由55%、45%,变更为65%、3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存在的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后,金兴矿业矿山改造项目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变更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的审批

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该议案将提请2012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的相关事宜已经金兴矿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资方案。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兴矿业矿山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正确决策,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理由充分、合理。本次调整,将该项目变更实施方式,适应了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兴矿业矿山改造项目实施方式。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将更有利于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实现金兴矿业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 2012年 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后,金兴矿业矿山改造项目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双方增资后公司持有65%的股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4、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华英证券对恒邦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第5项提案需要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2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主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22日下午3: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10)关于2012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2011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张俊峰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 )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22760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125,312.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117.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117.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提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67,484.6067,484.6051,485.5851,485.5876.29%2012年06月01日0.00
收购金兴矿业55%股权11,102.9611,102.9611,102.9611,102.96100.00%2011年9月300.00
矿山采选系统改造项目28,726.7028,726.70529.11529.111.84%2013年12月31日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7,314.26107,314.2663,117.6563,117.65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0.00
合计125,314.26125,314.2681,117.6581,117.65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45,044,308.04元,已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11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监管要求,现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18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283,040,000.00 元。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4,762,672.00元后的净额人民币1,258,277,328.00元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01667260050155368) 674,846,000.00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通海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211712148101)261,985,500.00元;公司在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31184)105,494,000.00元;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5-386101040032526)215,951,828.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3,127,328.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7-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9月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6月26日,经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决议》。2011年9月9日,公司会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通海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瓦房店市华铜矿业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会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10关于2012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37001667260050155368募集资金专户16,239.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通海路支行211712148101募集资金专户8,204.81
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376001156018010031184募集资金专户11.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15-386101040032526募集资金专户10,310.89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25,312.73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4,504.43
提金尾渣项目投入27,510.26
收购金兴矿业股权11,102.96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
利息收入303.98
手续费支出0.5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793.52
差额-295.00

差额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295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户中转出。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基本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8)资产认购股份后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9)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10)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12)汇所综字第7-028号,认为:恒邦公司编制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邦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