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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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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5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冬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3,001,832,839.183,117,525,368.28-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540,928,208.652,485,191,500.212.24%
总股本(股)260,000,000.0026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9.779.562.1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551,654,108.82567,613,752.37-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736,708.4440,863,989.123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3,158,774.75-55,371,263.3440.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0.2853.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5-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5-1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3.48%-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3.30%-1.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023.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3,920.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1,964.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540,949.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0,374.41 
所得税影响额-2,583,955.67 
合计7,711,552.6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5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9,638,320人民币普通股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2,315,72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1,922,234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41,08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327,779人民币普通股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14,448人民币普通股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1.06%,主要系长沙洽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79.92%,主要系本期收回已到期的定期存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保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及本人将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00%~~50.0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169,672.9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营业毛利率提升、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3月31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广发基金、华创证券、华夏基金、华商基金等介绍公司情况、业务进展等,未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均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新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12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等,以此为窗口,开拓国际市场,加速洽洽的国际化进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500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香港当地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下同),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等。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本公司是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本次投资额度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可加快实施公司“走出去”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突出高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抓住拓展海外市场规模的机遇期;

(二)作为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窗口,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的设立能够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

(三)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投资设立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负责决定并办理与本次设立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有关的具体事宜。

五、其他

由于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香港当地登记注册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与设立香港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相关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1、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7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84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2011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奥通国际贸易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四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804 0154740002366,专户预计存储余额为5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工贸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丁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钢、贾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和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丁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2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7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艳萍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2-015)。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海奥通国际贸易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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