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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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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09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以直接送到、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怡和嘉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不断拓展在电梯安装与维保业务的发展,扩大服务能力,构建和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提高公司的品牌满意度的服务满意度,收购具有专业电梯安装、维保资质的北京怡和嘉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快速扩大公司在京津冀地区安装维保实力,壮大公司电梯服务人员的力量。

 北京怡和嘉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系无关联公司,双方收购协议金额为530万元,完成收购后北京怡和嘉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委派董事吴炯先生担任收购完成后公司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同时授权吴炯先生签署上述收购的子公司成立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更名、注册地变更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购置土地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未来电梯市场的需求状况,为公司生产基地的拓展申请一定的土地,公司拟购置生产用土地约40亩左右,(准确位置和实际面积按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该宗土地的购置费用大约在人民币1000万元左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其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拟使用其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拟将其注册资本从400万美元增加至800万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10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5日 上午9: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志峰

 6、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1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总股本224,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8,523,581.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安排,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的实施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哲、刘斯亮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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