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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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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2-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日上午9时

 4、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8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新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67.27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3.7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提名宋银立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667.27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327.275万股(该议案关联股东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未参加表决,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均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1/2)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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