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3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统称“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结合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函公司字【2012】9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制定了以下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1996年12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简称“武汉塑料”,股票代码000665,控股股东为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性质属于国有控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亦平;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注册资本:17,748.8586万元;公司主营范围:开发、制造、经营塑料汽车零部件。

 公司最高权利机关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规定或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公司内部设有财务规划部、公共关系及法务部、人事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拥有分公司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和武汉神光模塑有限公司、武汉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武汉神龙汽车塑胶件制造有限公司、武汉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燎原模塑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

 公司组织构架图如下:

 ■

 二、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架构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内控规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副组长为公司总经理,负责指导和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并对内控规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公共关系及法务部是本次内控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

 为了组织、督导和落实内控领导小组的决定,公司成立了内控推进工作小组,以管理、联络、实施具体工作。工作小组组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组长为公司财务规划部、公共关系及法务部、人事审计部各部门负责人,成员为前述部门负责人、内控规范实施涉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分管高管人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是内控规范实施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按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积极梳理制度流程,度量和分析风险点,确定控制措施,落实缺陷整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等。

 公司还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规范流程进行测试并给予评价,从而更加全面有效的检查公司内控规范工作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范围

 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范围包括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计划

 公司实施内控规范,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按照以下五个阶段开展和完成相关工作。

 1、学习和启动阶段(2012年5月)

 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内控体系建议的要求和方法,贯彻风险管理控制理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要求,针对公司各业务流程,进行风险的梳理。

 2、评估整改阶段(2012年10月)

 对照内控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全面开展查找和梳理内控风险与缺陷工作,对公司现有的控制活动、政策及程序文件对比分析,确认出控制缺陷,以确定具体控制流程,制定和完善能够充分覆盖基本风险点和关键控制活动的内控制度。

 3、自我评价阶段(2012年12月)

 确定内控评价内容、方法和标准,明确内控评价程序,对照内控制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整改,并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计披露阶段(2013年4月)

 选聘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审计机构所需的内控资料,披露审计报告等。

 5、持续完善阶段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需要公司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持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措施,需要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监管要求,持续识别和控制风险,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