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75版)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 | 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 报告期内,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所做的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陈金凤女士、赵蓓女士 |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陈金凤女士、赵蓓女士已于2002年11月15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3月6日出具过承诺函,保证今后避免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 报告期内,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陈金凤女士、赵蓓女士均履行其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张近东先生 | 张近东先生认购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7,441,860股,该部分股票自2009年12月31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止限售36个月。 | 报告期内,张近东先生履行其承诺。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万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
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0 | 15,000 | 1.79% | 54,000.00 | 1,20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认购 |
北京通州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 | 900 | 9.00% | 900.00 | 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发起设立 |
合计 | 54,900.00 | 15,900 | - | 54,900.00 | 1,200.00 | 0.00 | - | -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76.00 |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小计 | 76.00- | -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小计 | - | -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
小计 | - |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8.1 | 752.3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小计 | -478.1 | 752.3 |
5.其他 | - |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
小计 | - | - |
合计 | -402.1 | 752.3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8、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要求针对公司再融资、定期报告等事项报送内幕知情人信息,有效的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10045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苏宁电器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宁电器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无 |
审计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中国 上海市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2年03月29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柯镇洪 曹婕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子公司的增加,带来合并范围的变化。
9.6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7 对2012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近东
201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2-007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 年3 月19 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3 月29 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2-009号公告。
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10045《审计报告》确认,201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6,014千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60,601千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345,413千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92,728千元,扣除201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99,621千元,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38,520千元。
3、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96,21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49,432千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5,489,088千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12-010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七、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11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作为年度事项予以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其201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合计人民币850万元。此外,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香港地区注册的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72万港元;普华永道全球网络成员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 Aarata为日本控股子公司Laox株式会社提供审计服务,其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2600万日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工作勤奋敬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效益的情况,拟自2012年起,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总裁金明先生年薪调整为150万元/年;董事、副总裁孟祥胜先生年薪调整为100万元/年;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峻先生年薪调整为100万元/年;财务负责人朱华女士年薪调整为40万元/年;外部董事李东先生津贴调整为10万元/年;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孙剑平先生、戴新民先生津贴调整为10万元/年。(以上金额均含税)
十二、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保荐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 2012-011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参与2014年南京青奥会特许产品经营,因此需要在现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相关内容,具体为“集邮商品的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国内贸易”。
公司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的新总部办公楼(以下简称“徐庄总部”)已经于2011年投入使用,徐庄总部为公司员工以及外部客户提供了包括餐饮、住宿等在内的后勤配套功能。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更好的为公司往来合作伙伴、供应商提供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公司计划将包括培训公寓、员工活动中心、餐厅在内的后勤配套设施以公司化经营的方式进行运营。该种运营模式有利于公司对徐庄总部投入使用产生的成本收入进行核算,便于公司加强费用的管控。鉴于此,公司计划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住宿、康乐服务;餐饮服务”等内容。
综上,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增加“集邮商品的销售;住宿、康乐服务;餐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增加“工艺礼品、纪念品;国内贸易”。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工商核准为准。若相关部门批准、工商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上述增加经营范围的文字描述不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相关的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十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需要,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音像制品直营连锁经营,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以下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集邮商品的销售;住宿、康乐服务;餐饮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仓储,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维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乐器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国内贸易。”
十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中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增加了对证券事务代表所持股份进行管理的相关约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该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1年8月23日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进行了修订,公司原有《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不再适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管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括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连锁店发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近期的连锁发展规划,同意对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2-012号《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切实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2012年内部控制监管工作部署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江苏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12-014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附件:
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2011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 | 与公司关系 |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3.47%股权;同时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其28%、24%的股权 |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苏宁银河国际”) | |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江苏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 |
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玄武苏宁置业”)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鸿业置业”)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青岛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苏宁置业”)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京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京沃德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玉萍女士的子公司 |
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大酒店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索菲特银河大酒店 | | 公司关联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
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玉萍女士的子公司 |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财务记录、决策记录、相关合同及其实际履行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并就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协议
1、2002年3月28日,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淮海路68号的苏宁电器大厦,租赁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作为商场和办公用房,租赁期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1,200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递增2%。
2、2004年8月2日,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增租苏宁电器大厦共计约4,4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04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2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
3、2008年6月19日,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苏宁电器大厦建筑面积共计约1,3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租金总额为11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
4、2011年4月1日,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退租协议,一致同意因公司办公地点变更提前解除2002年3月28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南京市淮海路68号共计3,89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继续租赁共计8,125平方米商业用房。
2011年4月1日,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退租协议,一致同意因公司办公地点变更提前解除2004年8月2日签署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2008年6月19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
2011年7月1日,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白下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下苏宁”)签署《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同意由白下苏宁自2011年7月1日起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公司有关的各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内容不变。
5、2007年12月4日,公司与苏宁银河国际签订《备忘录》,一致同意因经营需要提前解除2007年4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银河国际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大厦一层至五层,共约17,600平方米的面积,租赁期限自2007年12月23日起至2013年12月22日止,租赁费用为首年单价人民币3.11元/平方米/天,自第2年起每3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2010年8月,公司、苏宁银河国际、白下苏宁签署《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同意由白下苏宁自2010年9月1日起承接新《房屋租赁合同》中公司有关的各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内容不变。
6、2009年10月,公司与苏宁银河国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大厦六层面积为1,530.34平米区域,作为网上商城销售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自2009年10月15日起至2014年10月14日止,租赁费用为首年2.07元/平米/天,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2011年4月1日,公司与苏宁银河国际签署退租协议,一致同意因公司办公地点变更提前解除2009年10月签署的《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大厦六层面积为1,530.34平米区域。
7、2009年12月,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将位于南京市中山北路的217号的龙吟广场一层区域,使用面积为1,000平米的物业出租给其作为楼盘展厅以及销售中心。租赁期限自2009年12月10日起至2012年12月9日止,共计三年。第一年租金为164.25万元,第二年租金为229.95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41.45万元。
8、2010年8月,公司与苏宁银河国际签署《场内灯箱广告发布合同》,向其租赁位于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中的灯箱广告位,租赁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租赁费为10万元。
9、2011年1月,公司子公司四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出租位于成都市红星路三段16号正熙国际大厦苏宁电器一层部分区域用于成都鸿业置业开展日常业务,租赁面积共计318.75平方米,租赁期自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租期一年,场地租金及物管费为306万元。
10、2011年1月11日,公司子公司四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大道北段8号物业一到四层用于开设旗舰店(以下简称“成都天府立交店”),租赁面积共约10,973平方米,租赁期自2011年1月11日起至2031年1月10日止,租赁费采用“保底加提成”方式,每年度按含税销售总额的3.2%支付租赁费,但租金单价不低于70元/月,即年保底租赁费921.73万元。另公司代收代付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日常所需水电能源费。
11、2011年4月2日,公司与玄武苏宁置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玄武苏宁置业出租位于南京市徐庄软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7号、8号楼1-7层、地下夹层及负一层部分物业,同时免费提供建筑面积约为1,963 平米的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物业(以下简称“配套物业”),用于其开展酒店经营业务。出租物业面积约为45,000平米,另配套物业面积约为1,963平米,最终面积以竣工后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物业竣工验收之日起交付,租金费用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1.2元/平方米/日,自第六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出租物业暂按45,000平米计算,即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为1,971万元/年,第六年至第七年为2,069.55万元/年,第八年至第九年为2,173.03万元/年,第十年至第十一年为2,281.68万元/年,第十二年至第十三年为2,395.76万元/年,第十四年至第十五年为2,515.55万元/年。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予玄武苏宁置业首年90天的租金优惠,即第一年租金为1,485万元,租赁期间总租金为32,240.14万元。另地下二层约1,963平米的车库作为配套场所,公司免费提供玄武苏宁置业使用。
12、2011年4月,公司子公司青岛鲁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青岛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其租赁其开发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22-42号、古镇路1-29号、书院路1-11号的物业一至三层用于开设EXPO超级旗舰店(以下简称“青岛李村广场店”)。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14,120平米,租赁期为自2011年4月19日到2021年4月18日,期限为10年。租赁费用采用“保底加提成”方式计算,按含税销售总额的3%计算的金额作为租赁费用,但每平米单价不低于2.5元/天,即年保底租赁费用为1288.45万元。
2011年10月,公司子公司青岛鲁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青岛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因公司门店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停业装修,经双方友好协商,青岛苏宁置业同意免收公司装修期间的租金。鉴于青岛苏宁已支付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10月18日租金3,221,125元,则在8月1日至10月18日期间的租金费用抵减2012年一季度部分租金,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予以减免。
13、2011年6月,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苏宁置业集团出租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5号楼1-6层及1号楼6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出租面积为14,379平方米,租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5年。首年租金944.70万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944.70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为991.94万元。
14、2011年6月,公司与江苏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江苏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1号楼6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出租面积为1,067平方米,租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5年。首年租金70万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70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为73.50万元。
15、2011年6月,公司与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1号楼6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出租面积为500平方米,租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5年。首年租金33万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5%递增,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33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为34.65万元。
16、2011年8月,公司子公司福建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与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位于福州市学军路1号群升国际A区1号楼3F部分区域用于福州苏宁置业办公,租赁面积262.87平方米,租期至2011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4日,共计3年,租赁期限内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金额合计67.22万元。
17、2011年10月,公司子公司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山西路一号银河大厦裙楼部分1-5层用于乐购仕生活广场的经营业务。租赁物业面积共计19,291平米,租赁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费用按照首个租赁年度3.5元/平方米*日,自第三年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双方约定首个租赁年度和第二年租金均为2,464万元/年,第三年至第四年为2,538万元/年,第五年至第六年为2,614万元/年,第七年至第八年为2,692万元/年,第九年至第十年为2,773万元/年,租赁期间租金总额为26,162万元。
根据上述租赁协议,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租赁费以及向关联方收取的租赁收入情况如下:
2011年度 |
(人民币千元) |
| 租赁收入 | 租赁费用 |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 19,072.00 |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7,080.55 | |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 21,566.03 |
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65.00 | |
江苏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 | |
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 9,855.00 | |
成都鸿业置业有限公司(注1) | 3,060.00 | 6,912.99 |
青岛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注2) | | 3,221.13 |
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 112.03 | |
| 20,622.58 | 50,772.15 |
注1:成都天府立交店的租金采用“保底加提成”的方式计算,公司先按照年保底租金按季度支付,年度结束后,按该店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含税)的3.2%计算提成租金,若计算得出的租金额超过保底租金,则应向成都鸿业置业支付差额部分租金。2011年,成都苏宁电器应向成都鸿业置业支付的前述租金差额为201万元,已于2012年1月份支付完毕。
另公司在报告期内代收代付成都鸿业置业水电费144.37万元。
注2:报告期内,青岛李村广场店停业装修,故未计提销售提成费用。
(二)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2011 年6 月28 日,公司及境外全资子公司GRANDA MAGIC LIMITED(以下简称“MAGIC”)、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境外子公司GRANDA GALAXY LIMITED(以下简称“GALAXY”)共同参与日本LAOX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LAOX”)定向发行事宜,并与LAOX签署《资本及业务合作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根据《合同书》约定,LAOX 计划向MAGIC 及GALAXY 定向发行共计257,143,000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5 日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00,005,000 日元(约7.21 亿元人民币,按照2011年6 月27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8.0151 计算,下同);其中,MAGIC 出资6,273,225,000 日元(约5.03 亿元人民币)认购179,235,000 股股份,GALAXY出资2,726,780,000 日元(约2.19 亿元人民币)认购77,908,000 股股份(以上简称“本次向发行”)。发行完成后,LAOX 发行在外普通股(扣除库存股,下同)总股本增加至544,813,774股;MAGIC 将持有LAOX 发行在外普通股51%的股权,仍为LAOX 的第一大股东;GALAXY将持有LAOX 发行在外普通股14.3%的股权,为LAOX 的第二大股东。截止本次发行前,LAOX 发行在外普通股总股本为287,670,774 股,MAGIC 持有其发行在外普通股34.28%的股权,为LAOX 第一大股东;日本观光免税株式会社持有其发行在外普通股25.37%的股权,为LAOX 第二大股东。
本次关联交易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1年8月,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LAOX股东大会及中日两国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8月底,MAGIC、GALAXY完成认购款支付,并完成有关股权登记手续。认购完成后,MAGIC持有LAOX发行在外普通股51%的股权,成为LAOX公司控股股东,GALAXY持有LAOX发行在外普通股14.30%的股权,成为LAOX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合作
公司组织南京地区连锁店联合银河国际共同举办“满就送购物券”的促销活动,顾客在双方购物所获赠的购物券均可充当同等金额的现金,可在本公司南京地区各连锁店及银河国际消费时通用,双方于每月25日定期进行购物券的核对结算并开具相应票据。
于2011年度,顾客所持公司购物券在银河国际使用的金额约为人民币8.37万元(2010年度为人民币8.26万元)。
(四)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008年3月20日,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议案》,同意许可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2009年3月31日,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议案》,许可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20%以上(含20%)股份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苏宁”以及“苏宁”的汉语拼音“SUNING”系列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本报告期内,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 2011-2012年度商标使用许可费 200 万元。
(五)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未对本公司进行担保。
(六)接受劳务和购买礼品
2011年度,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大酒店、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菲特银河大酒店、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主要为本公司提供餐饮等服务;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发生购买礼品业务;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徐庄总部餐厅筹建管理提供劳务服务及提供餐饮服务;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办公区的筹建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费用款项明细如下:
| 2011年 |
| (人民币千元) |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7,793.78 |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824.39 |
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840.83 |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69.96 |
玄武苏宁银河诺富特大酒店 | 434.42 |
索菲特银河大酒店 | 6,026.69 |
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 | 5,127.93 |
| 24,618.00 |
(七)购买商品
2011年11月,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电器商品,发生额共计46.10万元。
2011年12月,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沃德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对公销售客户,分别向公司购买了电器产品,发生额共计449.59万元。
(八)购买资产
2011年11月,公司子公司青岛苏宁电器与青岛苏宁置业签署了《认购协议》。为改善青岛公司的办公环境,青岛苏宁向青岛苏宁置业购置其开发李沧物业10-12层以及15层作为新的办公区,购置总面积为3,346.44平米,购置价款为2,997.27万元。
(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取薪酬合计622万元。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2-008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19日(周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3月29日下午13时整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对2011年度的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工作勤奋敬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效益的情况,公司拟自2012年起,将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的年薪调整为40万元/年,将监事汪晓玲女士的年薪调整为20万元/年。(前述金额均含税)
另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职工代表监事肖忠祥先生的年薪自2012年起调整为20万元/年。(金额为含税)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195,0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8.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4,819.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利润总额)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500,000.0 | - | 100% | 2010年 | 266,732.5 | 是
(注1) | 否 |
江苏物流中心项目 | 否 | 153,100.0 | 153,100.0 | 153,100.0 | 1,198.3 | 153,100.0 | - | 100% | 2008年 | (注2) | 不适用 | 否 |
信息中心项目 | 否 | 131,719.0 | 131,719.0 | 131,719.0 | - | 131,719.0 | - | 100% | 2009年 | (注3)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784,819.0 | 784,819.0 | 784,819.0 | 1,198.3 | 784,819.0 | - | 100% | | 266,732.5 | | |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2-010 |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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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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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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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4]97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7月7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8,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47,936.90元后,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394,602,063.10元。上述资金于2004年7月13日到位,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04)31号验资报告。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6]21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8.0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0,000.00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1,195,02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06年6月20日到位,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06)37号验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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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08]647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0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4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44,524.50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2,420,055,475.50元,上述资金于2008年5月1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54号验资报告。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09]1351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629,2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055,222,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223,001.35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45元,上述资金于2009年12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305号验资报告。 |
一、募集资金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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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3,280.91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4.74万元),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118.57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2.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9,399.48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6.86万元)。 |
|
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超过项目部分的人民币41,020.10万元已于2006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超过项目部分的人民币70.77万元于2010年度补充流动资金;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超过项目部分的人民币19,964.23万元于2010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支付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15万元,尚有30.03万元未支付。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543.20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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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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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7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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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420,05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037.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14,403.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利润总额)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 | 否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405,497.3 | 1,320,261.8 | (179,738.2) | 88% | 2011年 | 175,578.8 | 不适用
(注5) | 否 |
沈阳物流中心项目 | 否 | 143,483.7 | 143,483.7 | 143,483.7 | 28,540.3 | 117,570.2 | (25,913.5) | 82% | 2010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6) | 否 |
武汉中南旗舰店购置项目 | 否 | 233,867.7 | 233,867.7 | 233,867.7 | - | 233,867.7 | - | 100% | 2007年 | 19,402.5 | 85%
(注7) | 否 |
上海浦东旗舰店购置项目 | 否 | 576,208.7 | 542,704.1
(注4) | 542,704.1 | - | 542,704.1 | - | 100% | 2007年 | 24,883.4 | 60%
(注7) | 否 |
合计 | | 2,453,560.1 | 2,420,055.5 | 2,420,055.5 | 434,037.6 | 2,214,403.8 | (205,651.7) | 92% | | 219,864.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1、截至2011年12 月31 日止,公司250 连锁店发展项目已开设248家连锁店,并全部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将加大开发力度,剩余2家店面将在2012年上半年投入完毕。
2、沈阳物流中心已于2010年投入使用,尚余部分为待支付的工程款及质保金,另由于公司加强了相关建设成本等控制,项目资金出现一定的结余。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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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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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7日,本公司制订了《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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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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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于2007年6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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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于2008年6月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就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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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于2010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深圳发展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就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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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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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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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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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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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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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由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公司是以向子公司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划拨到对应的子公司,后予以支付或置换。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办理有关子公司的增资手续,故公司子公司开立验资户用于专门存放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增资款。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连锁店发展项目及各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专户中,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通知存单的方式存放,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母公司)有十个募集资金专户、三个定期存款账户和两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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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11年12月31日余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利息收入 | 合计 |
募集资金专户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4131200001819100086118 | - | 10,421.38 | 10,421.38 |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76490188000151375 | 28,879.96 | 7,060.59 | 35,940.55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4131200001819100105110 | 43,590.49 | 40,220.92 | 83,811.41 |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 0804014210006558 | - | 11,093.14 | 11,093.14 |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 0804014210007403 | - | 9,354.08 | 9,354.08 |
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 801201654458095001 | 28,266.45 | 8,435.01 | 36,701.46 |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鼓楼支行 | 320006621018170055183 | 83,458.73 | 13,665.84 | 97,124.57 |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 077360188000224313 | 41,582.43 | 9,684.78 | 51,267.21 |
深圳发展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 | 11006855520612 | 25,636.50 | 6,964.31 | 32,600.81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077710819100110631 | 154,616.37 | 16,364.42 | 170,980.79 |
定期存款账户 |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鼓楼支行 | 320006621608510004368-00229745 | 60,000.00 | - | 60,000.00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07771-8301-115443 | 100,000.00 | - | 100,000.00 |
深圳发展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 | 12-0068555206-02-000009 | 80,000.00 | 1,194.42 | 81,194.42 |
通知存款账户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07771-8303-56853 | 130,000.00 | - | 13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 76490181000604668 | 20,000.00 | - | 20,000.00 |
| 合计 | | 796,030.93 | 134,458.89 | 930,489.8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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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连同其他股东增资款亦实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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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11年12月31日余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其他股东增资款 | 利息收入 | 合计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益民支行(注) | 44201606800052501848 | 571.70 | 1,700.00 | 98.55 | 2,370.25 |
中国银行新华路支行(注) | 162007412917 | 2,596.40 | 2,000.00 | 65.48 | 4,661.88 |
光大银行常州支行(注) | 76610188000065603 | 4,833.00 | 537.00 | 0.45 | 5,370.45 |
中国光大银行东莞分行(注) | 38790188000022656 | 1,400.00 | 350.00 | 0.89 | 1,750.89 |
合计 | | 9,401.10 | 4,587.00 | 165.37 | 14,153.47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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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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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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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06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上市公告书,本公司计划对3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84,819.0千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4,819.0千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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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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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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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1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开设78家。在已开设的店面中,部分已开设店面经营没有达到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随着项目实施的推进,已开设连锁店进入成熟稳定期,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情况将体现。
根据100 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开业时间计算,共有75家店面在2011年达到开业后第三年,由于近年来本公司对部分租金成本较高,选址欠佳,商圈发生转移的店面加大了调整力度,在前述75家店面中本公司调整关闭了13家,因此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实际共有62家连锁店经营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该62家连锁店预计正常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523,900万元(含税),本年度实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571,356.4万元(含税),符合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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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江苏物流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江苏物流中心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其建成后有助于本公司的区域物流整合,在有效保障货源的前提下加快库存周转率,有效节约人力成本和租赁费用,提高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配送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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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信息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信息中心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其建成后能够有力支撑本公司未来连锁业务的拓展,加强本公司的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运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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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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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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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7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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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08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上市公告书,本公司计划对4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420,055.5千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14,403.8千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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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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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7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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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低于项目部分的人民币3,350.46万元已经调整上海浦东旗舰店购置项目的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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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250家连锁店项目尚未全部实施完毕,且连锁店均在2007年及以后开设,部分店面经营没有达到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随着项目实施的推进,已开设连锁店进入成熟稳定期,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情况将会进一步体现。
根据250 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开业计算,共有107家连锁店在2011年达到开业后第三年,其中公司调整关闭10家,因此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实际有97家连锁店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该97家连锁店预计正常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794,000万元(含税),2011年度实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23,733.84万元(含税),完成了预计销售的79%,较预期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为:部分店面所在商圈有待进一步培育、成熟,同时由于满足本公司连锁发展标准的优质店面资源有一定的稀缺性,部分连锁店未能取得目标商圈中的理想物业,随着本公司店面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店面经营的成熟,效益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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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沈阳物流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沈阳物流中心建成后有助于本公司的东北区域物流整合,在有效保障货源的前提下加快库存周转率,有效节约人力成本和租赁费用,提高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配送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
(下转B0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