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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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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2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1年9月23日裁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公司临2011-020号公告)。目前重整相关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因建设新项目需要清理场地和拆除现有部分废旧设备,管理人委托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方式确定专业机构承担具体的清理和拆除工作(公司临2012-016号公告)。

 2012年3月30日,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四川华伦拍卖有限公司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和《三江都市报》发布了《拍卖公告》,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3楼产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公司拟拆除的水泥生产线部分旧、废机器设备及可回收废旧物资,具有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废金属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资质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登记。具体要求详见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华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和《三江都市报》上刊登的《拍卖公告》。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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