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9号文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9亿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2年3月22日结束,发行总额为9亿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0.1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1.11%。
2、网下发行
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8.9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98.89%。
特此公告。
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