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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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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 - 03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9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2年2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活品营销中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成立活品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养殖事业一部、养殖事业三部、养殖事业四部活品的产品销售、资源整合、市场拓展及客户服务等工作。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毕家民先生为活品营销中心总经理,王伟东先生为安全中心总监,赵权先生为养殖事业四部总经理(兼任),林国华先生为海参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免去王伟东先生养殖事业四部总经理职务;同意孙海平先生辞去海参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孙海平先生在公司的工作将重新安排。(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毕家民先生、王伟东先生、赵权先生和林国华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毕家民先生为活品营销中心总经理,王伟东先生为安全中心总监,赵权先生为养殖事业四部总经理(兼任),林国华先生为海参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免去王伟东先生养殖事业四部总经理职务,同意孙海平先生辞去海参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毕家民,男,中国籍,1955年生,高中学历。1988.10-1991.01,任大连连同水产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1991.01-2010.06,任大连康达水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06至今,任本公司养殖事业一部副总经理。

 毕家民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伟东,男,中国籍,1971年生,本科学历。2003.06-2005.12,任本公司荣成分公司副经理;2006.01-2009.07,任本公司旅顺分公司经理;2009.07-2009.12,任本公司五合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01至今,任养殖事业四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广鹿分公司经理、大长山岛分公司经理。

 王伟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权,男,中国籍,1966年生,大专学历。2006.11-2008.12,任本公司庄河分公司经理;2008.12-2009.07,任本公司海洋岛分公司经理、庄河分公司经理、监事;2009.07-2010.02,任本公司广鹿分公司经理、庄河分公司经理、监事;2010.02-2010.03,任本公司经理养殖事业三部副总经理、庄河分公司经理;2010.03至今,任本公司养殖事业三部总经理、庄河分公司经理、小长山岛分公司经理。

 赵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林国华,男,台湾籍,196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美商太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瑷发食品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乐美餐饮有限公司(台北)顾问、上海艾狄士农产品公司代理总经理、美商鸣泰食品有限公司亚洲区域总监、大连雪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12-2011.10,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兼任加工事业一部海外事业管理部经理;2011.10至今,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

 林国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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