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2-002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自身重组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临时公告2011-015号,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进行重组的《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内容,交易双方已经共同办理完毕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银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等手续,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九策”)已经按《框架协议》要求将第一笔交易款项人民币壹亿元汇入银行监管账户,交易双方已具备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条件。

 本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接到硅银公司通知:按照《框架协议》的要求,SVG Financial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SVG”)与深圳九策自2012年2月9日至13日,股权转让双方代表人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分别签署并公证了《股权转让协议书》,SVG将持有的硅银公司59.6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九策。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在交易双方签订完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资料并在硅银公司获得深圳科工贸信委关于批准SVG将持有的硅银公司59.6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九策的审批文件后15天内,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亿元支付至SVG账户,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5日内,深圳九策将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至SVG账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的内容要求,由于硅银公司目前为中外合资企业,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还需经过深圳科工贸信委批准后方能执行,硅银公司将在获得深圳科工贸信委关于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据有关证券规章适时发布权益变动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