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22,326,463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21.03%。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按照相关规定广发证券披露母公司2011年10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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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