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华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24,296,239.22元。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华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从2011年11月7日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代理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6)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