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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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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
基金A类代码540005
基金C类代码541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调整方案

为了更好地保护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12月5日起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调整如下: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其赎回金额的1.5%收取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费率维持不变。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T)赎回费率(%)
T < 7日1.50%
T ≥ 7日0.10%

注:

1.对于2011年12月5日之前(不含2011年12月5日)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调整前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2.对于自2011年12月5日起(含2011年12月5日)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3.对于2011年11月29 日(含2011年11月29日)前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因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大于7日,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三、联系方式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998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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