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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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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1-2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通知,博威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2%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博威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博威集团于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947,279股,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择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的股份)。(详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5),2011年5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2011年11月4日,博威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47,27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406%。增持完成后博威集团共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4,947,27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8.8127%。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博威集团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事项

 博威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以简易程序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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