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成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大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6627.04万元,增幅471.94%,主要原因是收到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借款7398万元和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暂时存放在银行。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904.28万元,增幅41.16%,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收江门市银盾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500万元和其他单位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比年初减少1056.78万元,减幅33.13%,主要原因是本期终止与江门凯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产和场地租约。
4.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31.94万元,增幅160.46%,主要原因是生物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5.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290万元,增幅35.76%,主要原因是向江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入短期借款4900万元和偿还了新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600万元所致。
6.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599.08万元,增幅89.84%,主要原因新增预收东莞潢涌银洲银业有限公司货款243万元和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公司184万元等。
7.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21992.06万元,增幅706.02%,主要原因是暂借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398万元和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5350万元,减幅40.65%,主要原因是提前偿还了江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900万元和新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5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86万元,增幅52.57%,主要原因是出口红液数量同比增加,导致运输费、装卸费同比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同比增加631.93万元,增幅84.36%,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利率和费用增加以及汇兑收入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6.70万元,减幅712.33%,主要原因是本期江门凯泰生物技术公司亏损同比增加。
1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减少1811.81万元、1798.95万元、1804.38万元、0.06元/股,减幅分别是60.92%、77.02%、77.25%、85.71%。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使营业成本增加约1540万元,财务费用同比增加631.93万元,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86万元等因素影响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8566.14万元,增幅196.8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取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借款7398万元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1078.86万元,减幅69.60%,主要原因是本期缴交增值税减少。
1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634.17万元,增幅31.71%,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佛山市高明晖隆源燃料有限公司暂借款。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19.45万元,增幅40.9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制浆废液冶理工程款和生物工程款。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891.88万元,增幅65.10%,主要原因是向江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得借款4900万元。
18.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取德力西集团公司借款10000万元所致。
1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459.50,增幅110.82%,主要原因是偿还江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900万元和建设银行贷款1600万元.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8363.65万元,增幅1071.08%,主要原因是收到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借款7398万元,向德力西集团公司借款10000万元存放在银行。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11- 6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预计的业绩:亏损
(二)业绩预告情况期间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此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一)因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主要产品市场没有出现明显好转的迹象,预计公司全年发生营业亏损约7000万元。
(二)公司在第四季度将启动员工经济补偿、社区移交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据公司有关部门测算,公司将承担大约1.4亿元至1.8亿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为准)的费用,预计减少公司利润约1.4亿元至1.8亿元。
(三)公司已于10月份收到6000万元的政府补贴,将增加公司利润6000万元。
综合上述因素,预计公司2011年将发生亏损1.5亿元至1.9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此次业绩预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得出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如2011年度继续亏损,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11-6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 10月 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成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宜》。
为利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11-6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江门中信)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宜》,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中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法定代表人:肖方正,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壹佰零柒万元,主营业务: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生产、销售:食用酵母系列、食用绿藻、食用纤维粉、蔗果低聚糖;销售:复合增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a-淀粉酶、纤维素酶、蛋白酶];以上有关生物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及服务。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生物中心资产总额:12368.65万元;负债总额:7377.74万元,201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5772.38万元,,净利润-545.4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生物中心资产总额:18043.44万元;负债总额:13613.39万元;201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415.45万元,净利润-560.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江门中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1)江银最保字第095号),为自2011年10月27日至2012年10月27日期间因江门中信向生物中心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生物中心购买生产原料提供资金保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生物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权,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10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860,081,105.81 | 701,713,528.70 | 2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80,428,508.47 | 321,884,657.44 | -12.88% |
股本(股) | 322,861,324.00 | 322,861,324.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87 | 1.00 | -13.00%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02,910,152.91 | -16.58% | 307,151,787.43 | 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525,516.06 | -32.55% | -41,309,263.66 | -77.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8,170,937.87 | 3,357.4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4 | 3,357.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40.00% | -0.130 | -8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40.00% | -0.130 | -8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2% | -3.20% | -13.71% | -7.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0% | -3.40% | -15.87% | -7.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50,719.4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139.33 | |
合计 | 6,510,858.75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84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28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聿倩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明会 | 2,063,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柏仁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庄木兰 | 1,53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海清鹏贸易有限公司 | 1,51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齐 | 1,47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秦阁蔓 | 1,380,0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良舟 | 1,14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鹏博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 1,13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2011年6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中心)与江门市江海区滘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滘北街道办)签署《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金溪路段)征地补偿协议书》及《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金溪路段)拆迁补偿协议书》,由滘北街道办收回生物中心16.63亩土地作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项目建设用地,征地及拆迁补偿事宜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详见公司2011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11年7月4日,生物中心收到滘北办事处按协议支付的373万元征地补偿款(共征地16.63亩,补偿标准为22.4万元/亩)。目前,拆迁补偿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 | ①除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承诺:1、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控股股东如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36个月的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3.00元/股时,方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如果自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最低流通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 | 按规定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1、受让的标的股份自转让完成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履行中 |
2、德力西集团承诺受让股份后,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妥善安置职工;促使ST甘化与职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职工薪酬不低于2010年度的薪酬水平。 | 履行中 |
3、德力西集团承诺ST甘化注册地不迁离江门市区。 | 履行中 |
4、在受让股份后,若江门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对ST甘化本部实施“三旧”改造,德力西集团承诺同意ST甘化在启动“三旧”改造后一年内交付本部土地由江门市国土部门收储,具体补偿标准按照江门市“三旧”改造政策执行。 | 履行中 |
5、德力西集团承诺在受让股份后,同意ST甘化五年内通过增发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在江门市区投资光电产业规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若ST甘化投资不足15亿元,德力西集团承诺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补足15亿元在江门的投资; | 履行中 |
6、德力西集团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本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不以下列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本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本公司的独立发展;(2)在社会上散布不利于本公司的消息;(3)利用对本公司控股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本公司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从本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5)捏造、散布不利于本公司的消息,损害本公司的商誉。德力西集团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将向本公司进行合理赔偿。 | 履行中 |
7、德力西集团于2009年以参股方式(持股比例20%)投资了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外延片、芯片的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控股股东为浙江龙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德力西集团对其不具控制力,因而该投资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LED产业不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同时,德力西集团承诺,在本公司LED产业形成产能后6个月内,德力西集团将按照公允价格把持有的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或无关联第三方,以消除可能的同业竞争业务关系。 | 履行完毕德力西集团已将持有的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8、德力西集团作为本公司大股东期间,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履行中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德力西集团将在股东权利范围内,引导本公司向金融机构适度负债经营,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保证本公司可持续稳健经营。 | 履行中 |
10、德力西集团拟受让江门市资产管理局股份及定向增发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的情形,不存在为第三方代为出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本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的情形,也无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资金。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门市资产管理局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或者由本公司为江门市资产管理局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履行中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ST甘化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履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19,000.00 | -- | -15,000.00 | -7,721.20 | 下降 | 94.27% | -- | 146.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 | -0.46 | -0.24 | 下降 | 94.27% | -- | 146.08%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3、公司已于10月份收到6000万元的政府补贴,将增加公司利润6000万元。
综合上述因素,预计公司2011年将发生亏损1.5亿元至1.9亿元。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7月01日至2011年09月30日 | 非现场接待 | 电话沟通 | 公众投资者 |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公司经营情况作出说明。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5000万元–19000万元 | 亏损:7721.20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约0.46元–0.59元 | 亏损:0.24元 |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