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1-022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39号),核准公司支付现金购买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合计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85%的股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