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4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汪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汪燕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汪燕女士在工作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011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14人,实际出席的职工代表14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人事行政部谢明珠女士主持,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汪燕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补选方玲玲女士出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相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方玲玲女士个人简历
方玲玲 女士,1980年生,本科。2005年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培训主管、法务主管等职。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方玲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48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9月16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1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资2475万元与陈洋先生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日海傲迈光测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日海傲迈光测技术有限公司99%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设备”)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45万元出资,与陈洋先生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日海傲迈光测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日海傲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陈洋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各方情况介绍
1、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大道西日海大厦A栋1层
注册资本:8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屋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王文生
2、陈洋先生
身份证号:4102041978********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三、日海傲迈的基本情况
1、日海傲迈拟注册在广东深圳市,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日海设备出资2475万元,出资比例为99%;陈洋先生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1%。
2、日海傲迈的经营范围为:光线路测量监测、光学传感监测、光学分析检测、光电器件、仪器仪表、光通信产品及相关管理系统的研发、销售、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日海设备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陈洋先生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投资各方应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足。
2、日海傲迈正式成立后,聘任陈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
3、出于长期发展的考虑,日海设备同意授权陈洋先生在日海傲迈业绩达到相应考核指标时,有权以约定的方式及价格认购日海设备所持有的日海傲迈5%的股权。
4、陈洋先生认购激励股权后,若日海傲迈业绩达到相应考核指标,有权要求日海设备回购其所持股权,但每年可以要求日海设备回购的股权不得超过其首次提出股权回购要求时所持股权的三分之一。
5、投资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日海傲迈所营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两者结合可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2、存在风险:日海傲迈的业务成长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日海傲迈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畴。
六、备查文件
1、日海通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