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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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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冰、总经理徐云国、财务总监彭建强、财务部经理赵红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于1997年公司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上披露了四项承诺事项:项目优先选择权、不同业竞争、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公平交易。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履行了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利用盐田国际(一、二期)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的成功经验,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盐田港各期工程的总体效益,盐田国际(一、二期)分别于2001年和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于2007年和西港区码头公司签订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三)》,上述合同约定:盐田港三期集装箱码头与西港区码头委托盐田国际(一、二期)统一经营管理;对一、二期和三期、西港区码头年集装箱总吞吐量,按约定的分配公式在一、二期和三期、西港区之间分配。

 2、为了支持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于2004年12月14日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4#、5#和6#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给公司或西港区码头公司。目前,盐田港集团正在积极履行该项承诺。

 200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港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2195号),该批复同意西港区码头公司通过增资建设经营深圳港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

 3、公司已于2006年3月1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

 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金额)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金额)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李 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1-2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分别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贺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起,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调整为每年10万元(税后),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1-2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盐田港股份”)将投资人民币壹拾叁亿伍仟伍佰零叁万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壹分 (¥1,355,032,464.51)对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下称“曹妃甸港口公司”或“该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曹妃甸港口公司35%的股权。

 2、本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投资的曹妃甸港口公司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4、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对曹妃甸港口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亿伍仟伍佰零叁万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壹分(¥1,355,032,464.51),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曹妃甸港口公司35%的股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曹妃甸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永东

 注册资本:160,513.8万元

 实收资本:160,513.8万元

 注册号:13029800000062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港口(含港区配套设施)及相关航道、铁路、附属设施,以及临港相关设施的开发建设;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基本情况:曹妃甸港口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由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营业期限50年。2010年10月28日,原股东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该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给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公司类型由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截至2011年4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1.31亿元,净资产19.03亿元。拥有全资和控参股企业14家,涉及港口、物流、船舶服务、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目前该公司已建成通用起步工程和二期工程共6个4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在建10-30万吨级泊位6个,10万吨级以下泊位7个;参与建设5-15万吨级泊位18个。目前该公司的港口项目投资业务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即在2009年至201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年至201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曹妃甸港口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截止2011年4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131,453,720.23元(货币资金782,656,753.74元、固定资产 1,445,592,680.54元、长期股权投资1,245,612,245.52元、在建工程3,285,577,782.81元、无形资产1,569,708,049.63元),总负债为8,227,972,725.72元,净资产1,903,480,994.51元。

 曹妃甸港口公司为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取得的18,25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借款的期限为2009年至2019年,担保期限系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曹妃甸港口公司与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曹妃甸港口公司以土地、房产、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并以经营收益权作为质押,当曹妃甸港口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处置抵押或质押资产。截至基准日,上述委托借款的本金余额为177,500万元。

 本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曹妃甸港口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即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其折算成现值,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对象的评估值。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516488862.67)=经营性资产价值(3940405288.75)+溢余资产价值(768843323.28)+非经营性资产价值(2256850593.79)+长期股权投资价值(1268779656.84)-付息债务价值(5718390000)。评估的曹妃甸港口公司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2,516,488,862.67元,评估增值率为32.20%。评估增值的原因如下:曹妃甸新区目前已进入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大规模聚集、城市建设加速发展的新阶段。随着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环渤海地区钢铁、石化等支柱产业资源供给不足、产业集中度低等制约性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利用曹妃甸港口资源优势,建设大型深水码头和能源、原材料加工储备基地,依托曹妃甸能源、原材料集疏大港,不仅可以有效缓解能源、原材料瓶颈制约,而且带动京津冀地区乃至环渤海区域钢铁、石化、电力等重化工业向沿海聚集,工业区经济发展也必然带动曹妃甸港口公司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故此评估值能较好体现出企业价值。

 该公司近两年财务情况(单位:元):

 ■

 该公司近两年经营情况(单位:元):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基本情况: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资办”)是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1、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曹妃甸港口公司在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而确定。

 2、资金来源:支出款项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待交易双方签署协议后及时公告。

 六、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主业范围内的投资,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的业务领域将借此延伸至环渤海区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

 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1-3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9点。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决议;

 (二)审议公司投资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事项。

 本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了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1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亦可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涛。

 电话:(0755)25290923,传真:(0755)25290932。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邮编:51808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作出以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1-3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 田 港 公告编号: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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