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380万元人民币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广州市新花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花城”)20%的股权。《公司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10年12月)》已于2010年12月10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5月31日,广州新花城股东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新厚德公司”)以及广州金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市场挂牌方式转让广州新花城20%股权,其中新厚德公司转让19%股权,金汇公司转让1%股权。
经过参与报价等程序,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与股权出让方新厚德公司及金汇公司签订《广州市新花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合同》,新厚德公司持有广州新花城1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211万元人民币,金汇公司持有广州新花城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9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总计3,380万元。
相关股权转让文件于7月26日提交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审查,成交结果将于近期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公司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投资项目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提升广州新花城的运作管理,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当期经营状况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