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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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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7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75142302.9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06054.5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75142302.93
利息结转的份额106054.53
合计575248357.4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166070.2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2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1年7月27日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540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7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1]60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1年6月20日

至2011年7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1年7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116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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